先来分析“卖出认购期权同时拥有相应的股票”策略。
我们知道,卖出认购期权的潜在风险是巨大的,风险就在于当股价大幅度上涨时,但由于该策略自身备有对应的股票,如果股价大幅上涨对方提出行权,只要将备有的股票兑付给对方就是了,不会造成额外的风险。
这种受到对应资产保护的认购期权空头称为“卖出有保护的认购期权(covered call option writing)",也有翻译为“持保认劝期权”,或称为“备兑认购期权”的,简称“备兑期权”。
由于备兑期权不存在风险,因此,交易所都会规定,只要将备兑期权和对应的股票捆绑在一起,该期权空头就可以免收保证金。
前面曾提及股票权证交易,在权证交易中,首先要有发行方,权证发行的方式有多种形式,备兑权证发行就是权证发行中的形式之一。在股票期权交易中,持有对应的股票同时卖出认购期权就等于创设了一个认购权证。与备兑权证相比,备兑期权具有手续简单、更公平以及更灵活的优点,备兑权证通常只有一个行权价,而卖出备兑期权的交易者可以灵活选择多个行权价。
例-13
图1-7是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中国平安”月K线图,假定自2013年9月底开始针对该股持续卖出3个月为期的备兑期权。
情况一:
2013年9月底,中国平安的收盘价为35.70元,买进1股,同时卖出2014年12月底到期的认购期权,认购期权的行权价选定方法为高出成本价2至3元之间,现在选定的行权价为38元。假定波动率为30%(下同),则权利金大致为1.32元。12月底,股价收盘41. 73元,认购期权被行权,盈利38-35.70+1.32=3.62元。相当于39.32元卖出股票。
2013年12月底买进股价41.73元,同时卖出2014年3月底到期的行权价44元的认购期权,权利金大致为1.68元。3月底,股价收盘37.56元,期权作废,股票仍在手中。赢得1.68元的权利金,相当于股价成本降低至41.73-1.68=40.05元。
2014年3月底,继续卖出2014年6月底到期的行权价43元的认购期权。权利金大致为0.65元。6月底,股价收盘39.34元,期权作废,股票仍在手中。赢得1.41元的权利金,相当于股价成本降低至40.05-0.65=39.40元。
2014年6月底,继续卖出2014年9月底到期的行权价42元的认购期权,权利金大致为1.41元。9月底,股价收盘41.34元,期权作废,股票仍在手中。
息得1.41元的权利金,相当于股价成本降低至39.40-1.41=37.99元。
一年下来总计获利3.62+(41.34-37.99)=6.97元。
如果当初以35. 70元买进后持有一年,以41. 34元卖出,获利41.34-35.70=5.64元。
情况二:
在“情况一”由于股价在第一期恰好上涨,得到了大部分收益。不妨假定卖出备兑期权从第二期开始,则买进股价为41.73元,到第三期结束时股票仍在手中,但成本降至37.99元,与收盘价41.34元相比,可以获利3.35元,9个月的获利率达到3.35/41.73 = 8%,年化收益率达到10.7%。如果买进股票后持股不动,则亏损41.73-41.34=0.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