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保险业务移植到股票价格上,以股票价格作为保险对象,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权证发行。
多年前,国内曾经推出过股票权证交易。权证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首先必须有权证的发行,然后才有买进权证的交易者在二级市场上流通买卖。权证发行人承诺“权证持有人在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显然,权证就是股价保险单。在传统保险业中,只有保险公司才能发行并卖出保险。同样,可以发行并卖出权证者是有门槛的,按规定,权证的发行主体主要是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或大股东等第三方。这里所谓的“第三方”实际上就相当于保险公司。一般的交易者只能买权证而不能卖权证,相当于只能买保险而不能卖保险。在权证的二级市场交易中,你只能先买进然后再平仓卖出,所谓的卖出仅仅是转手交易,并非是真正的卖出,只有权证的发行者才是真正的空头。
国内一度流行的权证属于股改权证,是有关上市公司大股东在股改中派发给有关流通股股东的。炒家利用权证数量有限的特点将价格爆炒成天价,成为典型的博傻游戏。交易所为了打击非理性的恶炒风气而允许券商突击创设,导致权证价格暴跌,也因此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因为当权证价格明显高估时,创设者可以高价卖出大量新的保险单,获得高额的无风险利润,前期爆炒的恶果全部由留存的交易者承受了。显然,争议的核心实际是公平性问题。
股票期权的最大优点就是不存在也无需发行者,交易者可以自由开仓卖出股票期权,开仓卖出股票期权相当于发行保险单,每一个交易者都可以充当发行者,意味着每一个交易者都可以成立保险公司。
不难明白,股票期权不仅解决了创设的公平性问题,还大幅度提高了市场定价效率。当交易者既可买保险也可以卖保险时,单方向的博傻竞价转为双向全面竞价,因此更接近经济活动中完全竞争市场模型,在机制上提供了合理定价的保证。比如,当期权价格高估时,会有更多的交易者愿意卖出期权,使期权价格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