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股的实质是将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本,因此也可以被称为股票股利。
对于股票股利的会计核算,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规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科目。但是该文件没有规定相关计量金额的确定方法。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应用指南“六、关于股票股利的处理”,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的,投资方不作会计处理,但应予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实际工作中,还有一种理解方法,这种方法源于美国会计准则的思路。美国将股票股利区分为大额股票股利和小额股票股利。大额股票股利要求按照面值法结转,小额股票股利要求按照增加股份的公允价值确定。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科目,贷记“股本”、“资本公积——股票溢价”科目。我国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和2002年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都采用的是这种观点。
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成本管理教材里边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解释,总体接近于公允价值的观点,但是也明示中国的实务更偏向于面值。
如果假上市公司10送10,按照公允价值8确认,意味着上市公司要将80的未分配利润用于发放股票股利,你就可以理解为分配给股东80的现金,股东瞬间又拿则80的现金买了10份股票,那么相当于股东获得的送股的每股成本是8.
如果假上市公司10送10,按照面值1确认,意味着上市公司要将10的未分配利润用于发放股票股利,你就可以理解为分配给股东10的现金,股东瞬间又拿则10的现金买了10份股票,那么相当于股东获得的送股的每股成本是1.
很显然,无论如何上述两种方法对于送股情况下每股的取得成本(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买入价)的认识有很大的差别。
2017年11月26日深圳柠檬云财税讲师会线下活动,我们已经就这个普遍的争议问题跟大家做了现场交流。
股票股利:送股和转股
送股、转股都是上市公司分配股利的一种方式。
送股是上市公司以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股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其来源是上市公司的利润。
送股是上市公司以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
转股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
转股来自于资本公积
送股与转股的区别
送股来自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却来自于资本公积金(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按权益折成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