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亦称“股份股利”。股份公司以股份方式向股东支付的股利。采取股票股利时,通常由公司将股东应得的股利金额转入资本金,发行与此相等金额的新股票,按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派。一般来说,普通股股东分派给普通股票,优先股股东分派给优先股票。这样,可以不改变股东在公司中所占股份的结构和比例,只是增加了股票数量。分派股票股利的计算,通常用百分数表示,如10%、20%等,表示每一股份可分到的新股比率。若计算结果有不满一股的,可将零股折成现金分派给股东,或将零股集中起来出售,所得金额在各零股股东间进行分配。采用股票股利发放形式应具备的条件: 公司必须有待分配的盈利,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符合新股发行的有关规定。由于股票交易价格通常在面值以上,所以,对于股东来说,派发股票股利,可能得到比现金股利更多的投资收益; 但股票股利派发过多,将增大股份总额,影响公司日后的每股股利水平和股票市价,不利于公司的市场形象提高和增加营运资金。
股息、红利亦合称为股利。股份公司通常在年终结算后,将盈利的一部分作为股息按股额分配给股东。股利的主要发放形式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和建业股利。
现金股利亦称派现,是股份公司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股东的股利;股票股利也称为送红股,是指股份公司以增发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来代替现金向股东派息,通常是按股票的比例分发给股东。股东得到的股票股利,实际上是向公司增加投资;新建或正在扩展中的公司,往往会借助于分派股票股利而少发现金股利。财产股利是股份公司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的形式向股东发放的股利。建业股利是以公司筹集到的资金作为投资盈利分发给股东的股利。这种情况多发生在那些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缓慢、风险大的公司。因为建设时间长,一时不能赢利,但又要保证股利的发放吸引投资者。
股利的发放一般是在期末结算后,在股东大会通过结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之后进行。有些公司的股利一年派发两次,但是中期派息与年终派息有的不同,中期派息是以上半年的盈利为基础,而且要考虑到下半年不至于出现亏损的情况。从根本上讲,看股东们考虑的是眼前利益还是将来公司的发展,从而所带来的更大利益。
股利的优点有哪些?
1.节约公司现金
2.降低每股市价,促进股票的交易和流通
3.日后公司要发行新股票时,则可以降低发行价格,有利于吸引投资者
4.传递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信息,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5.股票股利在降低每股市价的时候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使公司股权更为分散,这样就能防止其他公司恶意控制。
发行股利有什么意义?
股票股利对公司来说,并没有现金流出,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财产减少,而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但股票股利会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股数),同时降低股票的每股价值。它不会改变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但会改变股东权益的构成结构。从表面上看,分配股票股利除了增加所持股数外好像并没有给股东带来直接收益,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市场和投资者普遍认为,公司如果发放股票股利往往预示着公司会有较大的发展和成长,这样的信息传递不仅会稳定股票价格甚至可能使股票价格上升。另外,如果股东把股票股利出售,变成现金收入,还会带来资本利得在纳税上的好处。因为相对于股利收入的纳税来说,投资者对资本利得收入的纳税时间选择更具有弹性,这样,即使股利收入和资本利得收入没有税率上的差别,仅就纳税时间而言,由于投资者可以自由向后推资本利得收入纳税的时间,所以它们之间也会存在延迟纳税带来的收益差异。所以股票股利对股东来说并非像表面上看到的那样毫无意义!
股利的派发有什么形式?
股利派发形式有下列四种:
1.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是公司以货币形式支付股东所持股份的报酬,这是一种最常见的,也是股东们最乐意接受的股利分配形式。
2.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亦称“送红股”,就是公司派发股利以股份的形式支付给股东。股东从公司领到的股利不是现金,而是公司新增的股票。这既是对股份红利的分配,同时又是公司向股东筹措的一笔资本。股票股利通常以百分数来表示。假如公司宣布的红利是10%,持有50个股份的股东将得到5股新增加的股票。
送红股是大多数投资者所欢迎的股利派发形式,虽然,公司采取的是按股份配形式,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没有发生改变,但公司将利润转化为资本,公司资本实力就会增强,股东在公司中的股金增加,更重要的是送红股能显示公司实力雄厚、经营有方、利润丰厚和优待自己的股东,从而扩大公司的社会影响,这也会引起股价上涨。这种股利派发形式多存在于创业初期或正处在发展中的股份公司。如深圳发展银行于1987年4月创建,1988年和1989年连续两年两股送一股,并配有现金分红,到1990年3月,1元的股本市价上涨达85元,成为深圳股市热的一个诱因。
3.财产股利
财产股利是以公司的资产分配股利的。这种情况下,公司发放的既不是现金,也不是股票,而是公司的产品或其他财产,如其他有价证券。不过这种形式并不多见。
4.混合股利
混合股利是以上几种红利相结合的股利派发形式。这种形式比较灵活,支付现金、增发股票或发放公司资产,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但不同形式红利占多大比例,仍需要董事会根据盈利状况、公司及股东的要求作出决定。
股份企业向股东派发股利,其时间顺序依次是宣布日,股权登记日、除息日、派息目。
宣布日就是董事会宣布在将来的某个时期派发股息的时间,并在宣布日宣布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即以登记方式划分股份所有权并可得到派息的时间.。只有在股权登记日记录在企业股权转移簿上的股东,才有资格领到派发的股息,在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到股票的股东则无权得到股利.除息日指股权转让可得股息的有效时间。在某些国家和地区,由于股票买卖从双方成交到双方结清中间需要经历数天的时间,因此公司无法及时得到股票转移的资料来记入股权转移帐簿.因此规定,新股东必须在股权登记日的某几天之前购买股票,才有资格取得此次发放的股利。除息日一般规定在股权登记日前几天。派息日是企业支付股息的日期。
例如,某公司董事会于五月八日(宣布日)召开董事大会,会上宣布将于六月十五日(派息日)发放每股0.25元股利,其股权登记日订为五月三十一日,并规定除息日为股权登记日前四个营业日有效,即五月二十六日前,那么,股票持有者将股票于五月三十日卖出,但仍可以在六月十五日得到这些股票的股利。而购买股票者务必于五月二十六日之前购买,否则,将得不到这次分派的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