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上市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使用上交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编制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载明下列网络投票相关信息: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现场与网络投票的时间;
(3)参会股东类型;
(4)股权登记日或最后交易日;
(5)拟审议的议案;
(6)网络投票流程;
(7)其他需要载明的网络投票信息。
前面规定的参会股东类型,按照A股、B股、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优先股进行分类。上市公司发行多只优先股的,还应区分不同的优先股品种。上市公司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提交公告时,应核对、确认并保证所提交的网络投票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2、出现特殊情况要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1)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
(2)增加临时提案;
(3)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
(4)补充或更正网络投票信息。
上市公司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提交披露公告时,应核对、确认并保证所提交的网络投票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3、上市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要注意什么问题?
上市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中按下列议案组分别列示候选人,并提交表决: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
(3)监事候选人。
4、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还要做哪些工作?
(1)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号、持股数量等内容。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
(2)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投票起始日的前一交易日,登录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网址:list.sseinfo.com),再次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3)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下列股票名义持有人行使表决权需要事先征求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的,可以委托信息公司通过股东大会投票意见代征集系统(网址:www.sseinfo.com),征集实际持有人对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A、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B、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证金公司;
C、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D、持有沪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E、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认定的其他股票名义持有人。
征集时间为股东大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征集日)的9:15-15:00。
召开股东大会
未依法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资产出售协议无效
案情介绍:近日,江夏法院审结一起公司资产出售合同纠纷案,武汉市江夏区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该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表决,即与另一公司签订协议,将某公司资产整体出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协议被法院判决确认无效。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1998年4 月,经武汉市江夏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同意,原武汉市江夏区碳素厂改制为武汉市江夏区某制品有限公司,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其中职工民营股占股本总额的64.4%,国有股占股本总额的35.6%。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增减股本、公司分立、合并、终止、清算,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重大决议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000年9 月,碳素公司改制完毕,国有资本全部退出,由全体职工用置换身份的经济补偿金134万余元转为入股碳素公司,成为碳素公司的股东。
2004年12月28日,碳素公司董事长朱某在未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下,与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整体购买武汉市江夏区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协议》一份,约定由该公司出资238万元整体购买碳素公司的资产,包括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水电设施及其他无形资产等。朱某作为碳素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协议上签名,江夏区招商局作为监证方在协议上盖章。协议签订后,某科技公司已支付160万元。2005年9 月23日,碳素公司66名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认为,2004年公司资产出让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要求收回自己的合法财产,并选举产生股东维权小组。2005年12月21日,原告韩某等65人诉至本院。
碳素公司在整体出售企业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表决通过即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协议,将碳素公司资产整体出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属无效合同。故江夏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