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清友看股市]管清友谈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
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我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处理是及时的。亡羊补牢,犹未晚也。很多讨论其实想复杂了。对金融科技创新及相关企业的监管,是个新课题,也是个世界范围的难题。我国监管层从观察到思考到下决心,同样经历了一个过程。
最近几年,关于此类企业的监管,一直在讨论、探索。有关方案,也曾经历多方讨论。本质的问题是,如何定性这类企业。无论你叫它科技企业还是金融企业,它还是用科技的方法做金融的事情(尽管这类企业努力去金融化,强化其科技属性)。而且,由于之前的监管缺失,此类企业事实上出现了低资本金超高杠杆放贷的问题及其他风险。
传统金融机构处于监管部门依法有效管理中,但这类企业没有先例可以监管。从金融监管来看,这类企业必须按照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来给予清晰的监管。很多人说这次监管主要针对某家行业头部企业,我不这么认为。应该说,“蚂蚁科技”上市进程大大推进了对此类企业的监管进程,也让监管层下定决心有所作为。从监管层来说,需要反思监管方式的改善提升和前置,避免过多事后监管,为金融科技行业提供预期。从企业角度看,需要认清企业自身的本质,深入了解金融业的特殊性、风险和本质特征,真心拥抱监管。从马老师角度讲,作为大企业家,需要换位思考,站在国家大局立场思考企业发展。我仍然认为马老师谈的监管与创新的关系给决策者提了一个重要的参考,就是金融业如何进行改革以推动整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则结果善莫大焉。从投资者角度看,如果一个金融企业被定义为科技企业,那么普通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将遭遇高估值和高杠杆两重镰刀收割。监管层及时叫停,算是保护了投资者利益。你仔细想想。从资本方来看,资本当然希望高估值高价格退出,然而退出以后的一片狼藉和金融风险,谁来收拾?我们不能期望资本讲道德,但大资本确实要有相应的社会责任。
由于市场对于央行等相关监管层的预期还不大明确,所以对这个案例存在过度解读,随着经历过这个案例并看到相关措施的明细化,监管部门的态度和措施对于市场来说会逐渐清晰可预期化,这需要一个过程。
我最近对这个事件做了一点评论,有些朋友劝我少说,不要犯马老师的错误。作为一个独立研究者,我只是希望自己做这个时代的观察者、记录者和参与者。没有任何一方授意我说什么,只是自己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而已,没有别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