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天保基建涉嫌逃避追加对价?
会计师: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
保荐人:渤海证券
该公司2008年上半年“营业税金及附加”下的土地增值税费用是1897万元,而年报时只剩下228万元,即下半年对土地增值税净转回1669万元。是不是2007年以前少提、2007年及2008年上半年多提、2008年下半年少提造成的呢?
由于税费确认要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要在纳税义务发生的时候确认费用,即在收到房款时确认费用。如果2007年多提了导致2008年少提,则要追溯调整,但是很明显,天保基建追溯调整金额很小。
2008年该公司只计提了228万元土地增值税费用,而2007年则高达3389万元,这是不是2007年房地产开发暴利而2008年房地产开发微利导致的呢?可是200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毛利率是47%,远比2007年35%高。
根据税法,房地产开发利润越高,则所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费用就越高。那么天保基建近三年的土地增值税费用又是如何预提的呢?
追加对价幅度:中
报表粉饰可能性:中
报表粉饰性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