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股市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所以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相应的管理机构。我国的股市是有市场、其后才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经历的是一个先发展、后规范的过程。1990年前后,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营业,到1992年,我国才开始建立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和全国统一的、跨部门的、自律性的证券行业组织相结合的证券市场管理体制。
1992年10月,我国正式成立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证监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其中证监委是我国证券管理的权力机关,主任委员由国务院副总理兼任,委员由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领导担任。证监委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的宏观管理。证监会是证监委的办事机构,其根据证监委的授权,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成为国家正部级机构,代表政府专门行使对证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除政府机构中国证监会外,我国还设立了自律性的证券管理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它是1990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社团法人,是由证券经营机构主体会员—主要是证券公司自愿组成的全国证券行业自律组织。它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及协会章程独立开展活动,并接受证券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各种方式与主管机关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信息交流,并贯彻证券管理的意图。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主要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会员主要是证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