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结果其实是出乎软银亚洲和盛大网络双方的意料之外的。黄晶生表示,他们当时是抱着长期作战的准备,抱着最坏的设想去向最好的方向努力的。2002年7月,在盛大与韩国合作伙伴之间的矛盾逐渐公开化的时候,软银亚洲开始接触盛大.中间牵线的是盛大公司的财务顾问汇丰银行,其亚太区投资银行联席主席宦国苍把盛大这个项目介绍给了四十家VC。据说,大多数国外的投资商都看到了这个项目,而且大都考察过。但是由于盛大游戏单一且私服泛滥,家族控制又有关联交易,加上与Actoz的纠纷缠身,大多数投资公司都不敢接手盛大这个案子。最后只接到了三家VC的框架协议,盛大选择了软银。
盛大能在中国运营“传奇”是与韩国游戏运营商Actoz签署合同,得到授权许可的。
2002年7月,两家公司开始产生纠纷。2003年初,软银亚洲在做投资决策的时候,韩国运营商Actoz已单方面宣布跟盛大断绝关系。黄晶生说:“我们当时只是抱着这样的信念,就是尽力去解决这个争端,有1%的希望我们就要做100%的努力。”当时软银亚洲在韩国的团队也立即投入到协调盛大和韩国两家游戏商纠纷的斡旋中,还介绍了韩国一个公关公司帮助盛大在韩国做公关,以回应盛大当时在韩国游戏界面临的声誉方面的质疑。此外,利用在韩国网络游戏界的人脉,软银亚洲韩国团队的负责人还请来了韩国游戏协会主席来作为这场争端的调停人。但是作为一个松散的行业联盟性组织,游戏协会也很难说服具体某一家成员公司必须服从它的调停。当时的谈判非常困难,前后有多次的反复,有一次在汉城居然连续谈了22个小时!
在盛大陷入争端且韩国公司单方面中止跟盛大的合作的情况下,软银亚洲还敢接盛大这个案子,黄晶生说这跟软银亚洲的投资风格有关系。软银在投一个公司之前,会对它所在的行业本身进行很多考察。在投盛大之前,软银已经对网络游戏做了至少6个月的行业研究。之前软银亚洲在韩国的团队曾经想投资韩国的公司,结果都没投成,因为韩国游戏公司的现金流非常好,不需要风险投资。这些关于韩国.中国台湾和日本游戏行业的信息时常都在软银亚州的公司内部探讨和交流同时他们也跟很多的创业团队、市场分析家和投资商们进行过交流。这样,软银就有了对游戏行业的深度了解,再接触到盛大时,对游戏行业的感觉可能比其他的投资商要多一些,做出来的判断可能就与没有做这六个月考察的投资商有所不同。
软银亚洲决定对盛大投资的决策,是建立在假设纠纷调停不成功,盛大失去“传奇”运营权的基础之上的。软银亚洲当时分析的是,在调停不成的情况下,盛大这个团队是不是可以把他们自已开发的和引进的其他游戏运营成功。软银亚洲经过自已的评估之后,觉得盛大的核心竞争力是运营游戏的能力。“这个出色能力如果在那儿即使他们失去了‘传奇',也照样能运营好其他的游戏。假如谈判失败的话,盛大的营业额会一下子大幅减少,但是还会逐步回升。所以我们把预期上市的时间,以及我们退出的时间拉得很长。如果我们心里接受的是七年的话,第一年即使受到巨大损失,那还有两三年的时间东山再起,到第四年如果能上市的话,到第七年我们仍然可以圆满退出。这就是为什么当时我们对外声称七年,就是准备有一个很长的回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