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融资模式变革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3年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的融资模式阶段;第二阶段是1983——1990年市场逐步形成时期的融资模式阶段;第三阶段是1990——2001年机构逐渐多元化时期的融资模式阶段;第四阶段是2001年加入WTO以后的市场开放阶段。1983 年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不是本书研究的重点,这里不作赘述;1983年以后的20多年,中国融资模式呈现出的基本趋势是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和市场化。
(1)直接融资的出现( 1983——1990 年)
在1983年以前,中国只存在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资金市场,几乎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基于市场供求关系的资本交易,直接融资方式更是无从谈起。直到1983年,一部分率先成立的股份制公司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票市场的出现主要是由于银行融资制度出现了困境,为了获得潜在收益的一种自发行为。
这种自发性行为由于缺乏组织而对融资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所以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政府不得不开始介入,因此,在1985年后,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开始走上了政府主导的道路。
处于发展初期的股票市场,由于法律和法规不健全,政出多门的现象非常严重,证券监管权利模糊不清地掌管在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计委、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等几个部门之中,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相互牵制现象严重。为国有企业解困的股市定位,也使得很长时期内中国股票市场的功能过于单一,一切制度安排都围绕为国有企业融资服务这一中心目标,而股票市场的资源配置等功能却被忽略。
(2) 融资方式的多元化(1990——2001 年)
1990年以后,中国融资方式沿着多元化方向推进,不仅包括城市信用社和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数量继续扩张,而且还正式启动了股权融资市场,使得资源配置和金融资产交易开始走进市场。这一时期成为中国股份制改革全面启动的转折点,中国经济的融资方式从单一的国有银行间接融资向包含股权直接融资方式的多元融资结构过渡。
在这一阶段,股票市场开始形成并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国内的融资结构也出现了微妙的变化,直接融资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其中境内股票筹资额占银行贷款的比重由1993年的5%上升到2001年的20%。
随着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数量、总市值和流通市值、股票发行筹资额、投资者开户数、交易量等都经历了一个较快发展的阶段。沪深交易品种逐步增加,由单纯的股票陆续增加了国债、权证、企业债、可转债封闭式基金等。这一时期,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市场各方对多层次市场体系和产品结构的多样化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中小板市场的推出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出现,使得中国在建设多层次市场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可转换公司债券、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企业或证券公司发行的集合收益计划产品以及权证等新品种出现,丰富了市场交易品种。
融资方式的多元化一方面适应了社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极大地提高了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供给能力;另一方面又通过竞争的力量推动了中国金融改革的前行。中国融资模式的多元化是在原有的单一的金融产权的基础之上诞生了一些新的产权形式和组织形式,这些新的机构和原有的金融产权形式之间的竞争、谈判和利益冲突促进了整个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国内的股权融资市场在这一时期正式启动,并且显示出强大的扩张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