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现行的退市制度,最终达到“劣者必汰”的目标上市门槛单方面的控制,不可能自始至终保证股票市场的总体质量。
改革能否始终保证股票市场的总体质量?
一个健康的股市,需要不断地吐故纳新来强身健体。一个只进不出、失去新陈代谢功能的市场最终的结果不是百病缠身就是被撑死。因此,为了保证股市的总体质量,必须建立对上市公司有效的淘汰机制。
如果说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是为了达到“优者准入”的目标,那么,退市制度则是为了达到“劣者必汰”的目标,前者让市场源头活水不断来,后者将垃圾股清理出去,从而使股市建立起新陈代谢功能,最终达到优胜劣汰的目标。此外,在退市压力下,上市公司管理摆将更加规范自身行为,更加关注股东的利益,从而激励公司改善治理,提高经营效益,由此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和提高股票市场的总体质量。
虽然早在2001年2月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就已正式形成,但由于制度设计存在严重的问题,退市制度形同虚设,后虽几经修订,这一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据统计,自2001年“第一版”退市标准出台后至2011年末的10多年时间里,总计只有40余家公司从A股退市,占2011年末A股挂牌公司的比例为1.8%。可以说,这几乎是一种“零淘汰"的退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