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场比赛,能否做到公正、公平和公开,裁判的角色定位最为关键。作为股市中的裁判,证监会的角色应当如何定位呢?
如何让证监会回归监管本源?
当政府管理股市的目标定位于保证交易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时,那么,代表政府管理股市的证监会就应当回归监管本源,为所有股市参与者提供一个平等的博弈环境,以保证政府这一目标的实现。
但在现行的中国股市体制下,证监会的角色定位非常模糊。从决定谁能上市谁不能上市,到直接干预新股发行价格,从新股上市的时机选择到证监会领导发表“指数点位应多少才合理”的讲话等等,证监会都唯恐企业或投资者不理性而自己直接帮助他们做出决策。证监会的本源是监管,但中国股市在监管上却存在着严重问题,比如,上市公司过度包装、信息披露不实等情况层出不穷,甚至虚假上市、违规圈钱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更让人担忧的是,这些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者大多数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可以说,证监会该做的事没有做好,不该做的事却成了其主业,由此导致中国股市造假成风,上市公司业绩频繁变脸,小道消息满天飞。所有这些,从根本上动摇了中国股市的根基。
当前中国股市最需要改革的是规范政府的监管行为,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为此,一方面政府要放权,放弃JPO审批、退市审批、定价审批以及其他一些直接干预市场的权力,把这些权力交还给市场,以避免政府对股市的隐形担保以及承担其他一些不必要的责任,还可以防止官员的权力寻租;另一方面,又要从法律、制度设计和执行力等方面考虑如何保证股票交易的公正、公平和公开,以便把自己该管的事情管好。唯有如此,中国股市体制才有可能理顺。由于一个部门的权力过大将使寻租现象难以遏制,所以,必须对证券监管权进行适当分权。根据权力相互制衡的原则,立法权(规则制定权)执行权和裁决权应由不同部门行使。作为行政系统下面的一个部门,证监会只能掌握监管执行权,而规则的制定权则应当赋予全国人大财经委,裁决权则赋予专门成立的证券法院。另外,为了防止证监会管制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张,人大财经委员会应该定期对证监会的权限设置进行听证,防止证监会的权力过大。
此外,当证监会将监管之外的其他权力都让渡给了社会中介机构之后,为了充分调动证监会监管的积极性,应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罚款收入作为证监会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并以此来决定其管理人员和职员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