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政府既是股票市场的监管者,同时又以经济人的身份出现。作为股市中的经济人,当政府携带强大的权力资源与其他市场主体展开竞争时,谁会是其对手呢?谁又有资格充当政府的竞争对手呢?由于中国政府在股市中的双重角色是由中国特殊的政治经济体制决定的,而这并非短期内可以改变的。所以,我们必须在现行的政治经济架构下解决这一问题。
如何将政府的监管人角色与经济人角色分开?
在现行的政治经济体制下,要保证中国股票交易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最重要的是要将政府的“监管人”角色和“经济人”角色彻底地分开,并在这两种角色之间建立起隔离墙。虽然从形式上看,当前中国政府的“监管人”角色和“经济人”角角色已分开,但由于制度设计上的问题,这种分开还是不够彻底。比如,上市国有企业的代表国资委和中央汇金公司与证监会同属国务院,而我国证券市场几乎所有重大决策都是由国务院做出的。因此,在制度设计时,如果国资委和中央汇金公司等代表上市公司的部门隶属于国务院,那么证监会则应从行政系统独立出来,成为一个专门执行证券监管法律与政策的
“独立行政机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则是上市公司以及证券的设立、交易和监管等相关法律的制定和解释机构;专门成立的证券法院则是证券相关案件的审判机构。总之,应尽可能地增强政府内部代表不同利益群体机构的独立性,并在承担各自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尽可能使它们之间的权力相互制约与平衡。这样一来,各个机构在决策的时候,主要追求自己法定的目标,由此增强政府内部的张力,增加它们达成共谋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