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如果业务单元对其他所有者的价值较高,或在其他所有权结构中的价值较高,则剥离将创造价值。业务单元在另一种所有权结构中价值较高的原因是,现在的所有权结构可能为母公司或业务单元带来特殊的成本。其中有一些属于隐性成本,例如,母公司文化为成熟业务所主导,从而限制了创新活动。在其他情况下,特殊成本可能会较为明显,例如,公司缺乏成为行业中有效经营者所需的核心技能。积极的业务组合管理方法可以通过避免、消除或者最小化这些成本以创造价值。
所有权
剥离绩效不善的业务,可以避免承担其进一步恶化所导致的直接成本;剥离盈利或增长的业务,也能让母公司或业务部门受益。在上述情况下,剥离同样可以创造价值,原因是子公司拥有更大的自由来进行金融和投资的专项决策,改善管理激励措施,以及更好地集中业务发展,从而获得较高的竞争力。剥离也可以通过信息不对称来创造价值,拥有全面信息的管理者“利用”获得信息不全面的投资者或财务/战略并购者来创造价值,这是一个更加偏向于战术层面的原则,而且只在有限的条件下可行。
由于这些潜在的回报,公司应该定期对业务进行剥离,甚至包括盈利的、健康的业务,这样公司才能变得更强大,同时也能使存续业务发挥出全部潜能。这意味着业务剥离的范围可以涵盖处在生命周期中各个阶段的公司。被剥离的业务单元可以是盈利的、产生现金流的业务,或者是相对增长潜力较高的业务。继续保留那些以为是健康的业务,很多情况下可能得不偿失。考虑一下可能造成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