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日前撰文称,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呈现出步伐加快、领域拓宽的良好态势,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显著的成效。2016年8月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正式启动,目前全国已有近200家企业开展这一试点。
翁杰明同时介绍,目前,国有企业主要优质资产都已实现混合。截至2017年年底,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54.5万亿元总资产中,大约65%已进入上市公司,比2012年年底的54%增幅明显;地方层面,一些省份的国有企业,超过45%的总资产已进入上市公司。除了提高混改广度外,各国有企业还从更好面对市场的角度出发,大力提高贴近市场一线、充分竞争企业的混合程度。
与此同时,翁杰明表示,要针对商业一类、商业二类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节奏、进度和途径。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的要求,实现合理进退。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要进一步深化,用好用足配套政策。地方国企根据中央政策文件要求,区分不同情况,从实际出发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要针对企业的不同层级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既要重点引导在子公司层面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也要探索具备条件的企业在集团公司层面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还要统筹规划,避免因企业内部层层股权多元化加大管理难度。
随着国资国企改革“1+N”文件体系基本定型,改革路径和框架都已基本明确。各项改革各有侧重,又有内在联系,要统筹把握好内在联系和工作节奏,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系统协调推进,从而更好放大国企改革乘数效应,促进改革落到实处。
要统筹开展各项改革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中要推行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员工持股等试点,促进混改机制落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也要重点推进所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资本流动性,促进组织框架和运营模式不断完善。
“双百行动”企业要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各类资本促进企业发展,综合利用好改革“工具箱”和“政策包”,打好改革“组合拳”,培育国企改革“企业尖兵”。
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点要将混合所有制改革列为重点内容,加强基础关键领域改革协同,促进区域国企改革综合施策,推出有利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措施,打造国企改革“区域高地”。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东北地区中央企业综合改革等试点中,也要统筹考虑、重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保质保量地推出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先进范例。
要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开放力度,向非公有资本有序扩大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增加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要切实增加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企业数量,选取更多企业开展试点;要扩大试点企业的规模和层级,选取一批层级更高、规模更大的重点领域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使得改革力度更大,效果更明显,影响更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