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
这里所讲的“股权”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非上市股票。由于在股权质押期间,除转让股权和收取红利受到一定限制外,出质人的其他股东权利基本不受影响。因此股权质押是担保人非常好的选择。
股权质押有哪些分类?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与质权人的切身利益相关。
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
若一只股股价现为10元,质押率为4折,预警线为150,平仓线为130。预警价:10*0.4*1.5=6元 即股价跌幅40%。平仓价:10*0.4*1.3=5.2元 即股价跌幅48%。
股权质押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包括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第二步,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第三步,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这时,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复质押,需有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拟出质的股权情况要了解哪些?
⑴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
⑵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
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
⑷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
⑸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
⑹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
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