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式回购是标准化质押贷款的业务,应去杠杆回归实体经济的要求,9.8新规后对质押式回购产生巨大影响。
既然是质押贷款业务,银行对企业的信用情况了解的比券商应该更为透彻或者说更审慎的评判项目。其中巨大要求以下几点:
1.累计质押不能超过50%
2.质押率不超过60%
3. 质押方不能是金融机构(去杠杆)
4.质押的资金用途必须是实体经营(参考宝能)
所以题主累计过50%在新老划断之前可以做的尽量做,但难度较大。至于影响,主要还是看质押方有没有足额的股票来进行补仓或者加担保等形式。
首先股票质押业务,通俗的说就是抵押贷款。和一般抵押贷款业务不同的地方在于,抵押物是股票。股票价格透明,相对比较容易变现,系统化程度高,所以操作简单,效率高,放笔贷款跟卖支股票那么简单。
所以是金融业的硬通货,银行券商信托都喜欢。银行放一笔这样的贷款从刚认识到成交钱到手,最多一个月,小银行两周,券商一周,中间含尽职调查,找通道,签合同,系统成交。
好东西自然利率低,资质相对不错的股票,融资成本是非常低的。这是大股东们爱质押的原因。小股东和小散,主要是用这个来放杠杠。起点低,没有开户时间限制,资金投向没有限制,却也达到了融资融券的效果。股灾前很受追捧。
质押的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是一个在放款时非常重要的指标。因为这种交易都是有平仓线的,到了平仓线就会强制平仓。这不是闹着玩的,六月七月的股灾大家见识过的。平仓的越多,越跌得厉害,越要平仓,恶性循环。
所以质押得越多,代表出现平仓时越麻烦,潜在风险越大。
质押得少,一方面平仓压力小,另一方面也有补充抵押物的余力。能多扛一个跌停,也许就不用平仓了。
据我所知,银行一般不接受质押超过一半的股票。激进的信托和券商比较不怕死一点。目前大部分股票,都有超过一半股份被质押了的。
如果一定要说意味着什么,那就是大股东股票质押方面再融资能力较弱,融资策略比较激进吧。
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区别:
一、交易方式:
场内质押融资方直接向券商进行融资;场外质押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借定向资管+单一信托方式,对融资方进行信托贷款。
二、抵押品种
场内可交易的品种,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中对股票的要求: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
2.非ST、*ST 股票;
3.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票;
4.非交易所长期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5.上一年度没有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6.过去三个月累计涨幅不超过100%;
7.非法律、法规限制的禁止交易股票,不得质押西南证券600369;
8.无其他特别风险。
场外质押以股票为主,未涉及基金(ETF、LOF、封闭基金、债券)。
三、客户准入门槛
场内质押
初始交易金额50万及以上;场外质押3000万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