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股权质押: 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3月12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将正式实施。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对于高比例质押的上市公司,场内新开展的质押已提前进入谨慎模式,长期来看上市公司高比例质押规模有望下降。
质押收紧
总体来看,质押新规的修订要求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定位。明确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笔不得低于50万元,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
二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运作。明确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质条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融入方信用风险持续管理及资金用途跟踪管理机制。
对照新规,当前高比例质押上市公司数量并不多。据中国结算统计,截至3月5日,A股3462家上市公司存在股权质押。其中,质押比例超过60%的上市公司数量合计49家,质押比例在70%以上的仅10家。
场内质押的市场影响说道说道:
一、券商
这次场内质押新规,券商要对自己的体系做到一个从上到下的梳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准入审核
1、标的券核查
中登市场质押比例查询网站
注意,只能统计到周五,包含场内和场外。
深交所股票质押查询
注意,深交所的数据只包含场内,更新到每天。
平安银行这种票一天就交易50个亿啊。。。。
上交所股票质押查询
2、融入方主体核查
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不能质押50%以上的持股。
金融机构不能质押,项目组报项目的时候要对是否属于上述情况明确说明,而且要把标准非常明确的下发,如果客户隐瞒自己持有私募拍照然后你做了。。。
融入方要查一下是否有私募牌照,有的一律不能做了,尤其是金融机构的子公司、孙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综合查询 - 中国基金业协会
所有机构要查一下是否有贷款业务: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启信宝
企查查
企信网查一下经营范围,登陆有问题的时候可以用其他软件查一下比如启信宝、企查查之类的。
有钱。。。任性。。。就是不能搞质押了。。。
3、注意资金用途和监管
目前场内质押都是用的股票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卡,这个没有什么,但是!
新规以后,股票质押融资的资金不能买卖股票和打新!
新规以后,股票质押融资的资金不能买卖股票和打新!!
新规以后,股票质押融资的资金不能买卖股票和打新!!!
一定要反复培训,反复强调,做好一系列部署。融资的钱不要买卖股票!!!
违规使用资金券商有责任督促整改(要留痕),不该的要求客户强制购回(怎么制定这个时间期限的标准?到什么程度触发提前购回?都要考虑和制定,做好落实工作)。
4、融出方安排
安排好自有和资管资金的比例,一般自有资金也不会让你做到30%的。。。(除非小票),主要是资管,这个是总部的事情。
新增资管做股票质押的,要做好合同审查管理,包含必备的条款,具体见二蛋之前的分析。
(二)贷后管理工作
1、定期核查
之前部分券商可能也就付息的时候核查一下履保比例,或者标的券出了负面新闻询问一下情况,现在这个要形成制度性的工作,而且要留痕。
不管是电话回访,还是取得书面材料(征信报告、审计报告之类的),还是定期核查一下上市公司的公告和新闻,都要做好系统安排和留痕工作,形成制度并有效执行。
2、指定补仓制度
新规是允许基金、债券等补仓的,要做好这方面的制度安排。
3、追踪资金用途
资金用途也要定期审核,确认资金没有投向限制行业和炒股,做好尽调,免责用。。。
(三)小额质押业务全部暂停
市场行情好的时候还是需要主推双融业务,但是不能取出资金用于消费了,其实隐形的把券商小额抵消消费贷给干掉了。
所以,要对接好客户、资金的安排。要么升级到500万以上到2000万,要么就直接放弃。
(四)合同更新
1、业务协议(区分自有和资管)
(1)补充交易要素、交易流程、 登记结算、权益处理、资金用途、履约保障、违约情形及处理等内容。
这个基本上不用做什么调整,该有的都有。
(2)补充明确资金用途限制:
应明确约定融入方融入资金 存放于其在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并用于实体经济生产 经营,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下列用途。
(一)投资于被列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淘汰类产 业目录,或者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 项目; (二)进行新股申购; (三)通过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买入上市交 易的股票;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融入资金违反《业务协议》约定使用的,《业务协议》 应明确约定改正措施和相应后果(例如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在此期间不得新增融资额,未完成整改的必须提前购回)
(3)补充约定投资起点、集中度等
单笔不得低于500万,后续不得低于50万。自有不超过30%,资管不超过15%。
(4)修订补仓条款。
允许债券、基金补仓,补仓标准是XXXX。解质押时,必须优先接触该类资产,之后才可以办标的证券的解质押。
(5)补充市场质押比例限制
新增交易后市场质押比例不得超过50%。
2、资管合同
(1)并明确约定参与股票 质押回购的投资比例(一般都写0-100%)、单一融入方或者单一质押股票的投资比例(现在是15%或者更低)、质押率标准等事项(不得超过60%);
(2)不得投向有业绩承诺的标的证券。
(五)其他影响
1、市场质押比例50%无法新增,业务开发、倒贷规模小幅受限
市场质押比例能达到50%左右的,大部分,理论上都是基本面还可以、股东资本运作频繁的,这类标的证券真的算比较好的票了,是券商重点开发的客户方向,但是接近这个比例后以后只能做存量项目了。
要知道,券商自有资金是最便宜、最优质的资金,这次限制可能会让这些票的股东被迫选择银行资金走场外的模式,而且如果别的股东先用了券商自有,你融资的时候到了50%的话,就只能选择成本更高的融资方式了~
另一个方面,虽然在市场质押比例较高之后都是存量置换,但是这次明确50%的限制还是会影响部分客户的新增,压缩倒贷的空间。
比如市场质押比率49%,我可以新增5%市值股票质押融资用来归还原来的,临时突破到54%之后回归49%,但是新规后这样的操作方式已经不可以了。
补充一下,还有一种临时质押率7折、8折融资,归还之前的借款然后补质押,这样的倒贷方式也不行了。
券商开发客户一般都是由点到面的,股东很多都会互相推荐,一个票不同股东开发业务的难度要比新票低很多。这次,自有30%、资管15%集中度限制、50%市场质押比例限制都是要把融资强行分散开,防止一个票出问题重创券商,有弊有利。
当然,上面说的也只是理论上的情况,实际可能就那么几个票可能略有影响。
2、垄断业绩承诺股票质押
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票一般都有业务承诺,而且股东本人只能到票没拿到钱,可能会有融资需求。而现在,只能券商自有资金对接,银行资金不能走场内对接了,其实场外对接的动力和可能性也不大。
这点对中小券商是利好,一般银行不会做这类票的质押,唯一稍微有点竞争力的券商集合资管募集资金(而且能这么搞的券商玩的都比较6的),这次只能自有资金做了。
结论:
其实,从券商的角度,这次场内质押新规的影响不大。不能质押炒股了,有些客户“可能、也许”会少了“融资动力”吧。
金融机构也不能做质押了,非交易过户业务、设置子公司的动力更足了。
小额融、灵活押等是彻底死了,牛市时候少了一个赚钱工具,老老实实推双融吧。
管理能力较强的券商集合资管不能投业绩承诺票,可能会受一点影响,但这种票每家应该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