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似乎是一个冷门的会计科目,一般投资者并不重视,机构投资者也多从行业研究出发,很少在研究报告中提到。近期,一起因应收票据造假大案对于中介机构的处罚公文,再次将应收票据背后的诡秘呈现在投资者面前。
应收票据指商业汇票,是公司持有的没有到期、没有兑现的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6个月,持有者提前兑付需要支出利息。从分类看,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从风险角度考量,显然是银行承兑的风险极小,一般企业做信用背书的商票,存在着很大的不能兑付风险。
正常情况下,我们考量票据的承兑风险,但是上述造假公司竟然直接用无效票据充当资产。“为掩盖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的事实,安排人员搜集票据复印件,将无效票据入账充当还款。”根据处罚文件,公司年报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几乎全部为造假而得。公司造假的原因,是为掩盖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的事实。
也许证券市场处罚违法的措施不够严厉,使得众多公司大胆造假,还有中介机构没有尽责起到了为虎作伥的作用。从公开信息,我们无法甄别哪些票据是无效的,哪些是真实的。我们能做的事情,局限于关注公司的应收票据金额变化情况,以及商票的比例和承兑风险。
假设公司披露的票据都是真实的,那么主要存在能否兑付以及提前贴现损失利息这两大问题。其实,应收票据金额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问题。一是公司供货时是否只能接受对方的票据形式付款,能否要求对方支付现金,一是公司在向上游采购时有没有能力也不支付现金,而通过手中持有票据的流转完成。
几年前,一家刚刚IPO成功的公司,第一年净利润就出现大幅下滑,公司解释是大量的提前贴现票据导致太多利息支出。笔者致电公司询问IPO之前的情况,公司诚实告知已经存在并且预计到影响利润。至于原因,公司解释为公司客户是行业垄断巨头,在付款方式上有决定权,近期主要通过票据支付,而采购上游原材料时,公司决定不了付款方式,又得支付现金。
显然,公司在信息披露上有明显的遮掩和延误,但更重要的是公司的行业地位一览无遗。买货的完全不给现金,自己采购又必须实打实地支付现金,这样的公司在行业中缺乏话语权,做业务做成了冤大头,如何能够稳健经营给投资者回报。既然违规处罚成本不太高,那么公司一定选择侵犯中小投资者的基本利益,中介机构为了保荐费用收入,也非常有可能就选择了熟视无睹。
曾几何时,虚构现金是上市公司造假的主要手段,也许从难度上,虚构票据更加容易操作,也不为人所瞩目。即便没有虚构票据,银票和商票面临的承兑风险迥异,对公司估值的影响也是决定性的。
有财务总监告诉笔者,公司不接受商票,只接受银票,因为银票有银行做信用背书,基本不存在无法兑付风险。简单的道理大家都懂,那么公司一旦接受大量商票,也意味着接受了大量的风险。财务造假自然需要依法严惩,但在笔者看来,低劣的盈余质量跟造假没有什么区别,对于公司估值和投资者收益的影响都是毁灭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