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波规则概要
双波规则要点
双波规则是对两个趋势结构的双波进行平衡对比分析,以确定当前波段的趋势状态。其中,先前的双波为平衡参照物,后一个双波为平衡分析的测定物。
双波规则是平衡规则的派生和推演。依据双波的特性和平衡规则,双波规则有三个细化的技术规则:
(1)优先原则。
优先原则的技术要点包括(图1-4-36):
图1-4-36
①在进行双波价格和时间的平衡分析时,遵从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要求在进行双波平衡对比分析时,应以波段的涨跌幅度作为双波平衡分析的主要依据,而波段的涨跌时间处于次要的地位。这是双波规则的重要原则之一。
②在进行双波平衡分析时,遵从调整波优先的原则。
调整波优先原则就是在对推进波和调整波进行综合分析时,应以调整波的平衡状态作为趋势平衡状态的主要测定依据,而推进波的平衡状态处于次要的地位。这也是多空结构定律和顶底规则“多头看底,顶为辅;空头看顶,底为辅”这一技术内涵的重要体现。
(2)相邻原则。
相邻原则的技术要点包括(图1-4-37):
①选择相邻的推进波和调整波进行平衡状态的比较。
②相邻的推进波和调整波对当前趋势结构的预测意义最大。
③趋势总是首先从相邻的推进波和调整波中寻找平衡,相邻的推进波或调整波也是未来趋势平衡侧定的必经过程。
④市场将在相邻的推进波和调整波中寻求时间或空间上的平衡。
⑤当相邻的推进波与调整波表现为时间或空间上的不平衡时,趋势的运行将发生改变—趋势加速或者趋势减速。
(3)对应原则。
对应原则的技术要点包括(图1-4-38) :
图1-4-37
图1-4-38
①如果原平衡对应的推进波或调整波被突破,应扩大类比级别,寻求更大的推进波或调整波的平衡对应。
②如果原类比的推进波或调整波的平衡被打破,意味着原平衡对应的推进波或调整波失效,趋势将在更大的推进波或调整波中寻求新的平衡。
③无论新的平衡结构能否实现,原推进波或调整波平衡状态被打破后,应着手对更大级别的推进波或调整波进行类比分析和确定。
④确定更大级别的对应推进波或调整波,应采用分级递增步骤,即确定比原参照的同类结构大一级的推进波或调整波;如果新的推进波或调整波再次被突破,应对更大一级的同类推进波或调整波进行平衡比对。
双波规则推演
双波规则主要用于对均衡节奏趋势运行平衡状态的测定,但双波规则却是趋势运行平衡状态的本质反映,它常常能够深层次地解释市场行为的内在机理。双波规则的这一特性在趋势线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趋势线体现了趋势方向上的平衡状态,这种平衡状态是通过价格波动与趋势线的关系体现出来的。如果价格回落到趋势线处得到支撑,并再次沿趋势线方向运动,这是趋势方向平衡的反映;如果价格突破趋势线,这是趋势线方向失去平衡的反映。
那么,趋势线为何与价格之间形成这种失衡与平衡的关系呢?它们之间这种关系形成的内在机理是什么呢?
双波规则无疑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市场视角,让我们能够在更深的层面上去观察并理解趋势线的平衡原理和特性。
图1-4-39
图1-4-39展示了双波规则与趋势线的平衡状态。在上升趋势中,价格沿着上升趋势线运行,并在高位跌破趋势线,使得趋势处于失衡的状态。与此同时,上升趋势的调整波的平衡状态显示:当价格跌破上升趋势线时,也跌破了多头调整波的平衡矩形。从这个意义上说,调整波的失衡意味着趋势线的失衡。
趋势在多头的顶部形成平顶形态,并跌破顶部调整波的平衡矩形,意味着水平趋势失衡,空头趋势成立。
在下降趋势中,价格经历了两次反弹,并形成了两个空头调整波。图1-4-39中显示:第二个调整波小于第一个调整波,是空头趋势延续的重要表现。与此同时,下降趋势线的延续得到了有力的维持。因此,调整波的延续,意味着趋势线将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