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惯性定律
1.定律描述
趋势具有惯性。新的趋势一经确立,必然在同一方向上作惯性运动,延续着原趋势的运动。
2.定律解析
牛顿在《自然哲学和数学原理》一书中是这样描述惯性定律的:“外力是施加于某物借以改变其现状的一种作用,无论该现状是静止的或匀速直线运动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物体在不受外力作川时保持其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这条定律大至天体,小至以高速绕核运动的电子都是适用的,这些物体之所以能稳定地在各自的轨道上运行,都可以用惯性定律来解释。
惯性定律是证券市场最重要的市场法则之一。趋势一经形成,必将在惯性的作用按照原来的节奏作延续运动,直至在外力的作川F改变原来的趋势方向和速度。必须指出,趋势惯性所表现出来的匀速状态,其本质是趋势平衡的表现形式。
3.定律推演
(1)趋势惯性是趋势的本质内容和市场有序性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也是顺势交易能够成立的基石(图1-3-10)。
图1-3-10
(2)趋势行情(上卜升或下降趋势)一经启动必然延续。除非在外力的作用下发生转势。
(3)无趋势行情(水平趋势)一经启动必然延续,除非在外力的作用下发生转势。
(4)新的趋势行情确立进场,持仓顺势而为,直至反转信号确立后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