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现值法是实体法的一个改良版——它也考虑到了所有资金提供方的现金流。改良版和原版的差异在于负债税收优惠的考虑上。实体法考虑税收优惠的方式是通过把税率系于资金成本公式里,而调整现值法是与实际公司价值分开计算税收优惠。息前自由现金流的贴现率是用名义上无负债企业的资金加权平均成本,而税收优惠额的现值是随后加上去的。
这个现值被称为税盾。这个计算方法是贴现所节省的税收款项(是借贷资金利息的税款抵扣额)。结果还是企业价值总额。相关的处理顺序如下。
(1)确定息前自由现金流
(2)用加权税前资金成本贴现
(3)计算税盾
息前自由现金流的获取方式与实体法的一样。资金成本的计算方法也和实体法的一样,唯一的例外是税收优惠问题——它不是资金加权平均成本公式的一部分。税盾的现值是利息支付额乘上税率并予以贴现的结果。这个数值界定了税收款项的占比——而这笔税款就是设法利用负债予以规避的。
税盾=负债额x利率x税率=负债利息x税率
如果一家公司就其负债支付50美元利息,税率是40%,那么,那年税盾的价值是:
税盾=$50x40%=$20
如果该企业用股东权益替代借款,那么,整个50美元都得纳税。为了得到这个税盾的现值,得用税前资金加权平均成本贴现这笔税盾金额。因此,采用调整现值法,可以按照下述方法求得该企业价值:
公司价值=自由税前现金流现值+税盾现值
用税前资金加权平均成本贴现现金流,得到这笔现金流的现值。相关的税前资金加权平均成本的公式如下:
税前资金加权平均成本=权益成本x权益/权益+负债+负债成本x负债/权益+负债
相比于通常的资金加权平均成本,这个公式没有考虑负债x(1-税率)的税款优惠,因为这个部分反映在税盾里了。这些资金成本称作税前资金加权平均成本。把这与权益法和实体法的例子联系起来,可按下面所述计算资金成本和公司价值。
那个假设的结果现在清楚了:资金加权平均成本已经从12%降到10.1%。由于10.1%的确定需要一个前提,即来自前面例子的结果是已知的,所以,这个模型也受困于死循环问题——这并不奇怪,因为调整现值法是实体法的衍生品。相比于实体法和权益法,这种计算方法有一个好处:所负债务的税收优惠可以通过税盾方式予以精确地计算出来。
然而,说一千道一.万,这里最主要的是实体法和调整现值法都受困于死循环问题。
实际上,权益法也出现了这种问题:采用莫迪利亚尼一米勒模型,确定权益成本的经典做法——这就是为什么确定资金成本的理论主导模型,应该替换为更实用的无风险利率和公允市盈率倒数模型。
就企业价值而言,至少理论上,所有模型得到的结果都应该一样。相比于实体法模型和调整现值法模型,受青睐的权益法模型有三大优势。
易于计算
从股东的角度评估
无负债波动之虞且现金波动性小
由于权益法计算相对容易,使得这种方法具有两大优势:①特别科目少得多;②从股东的角度,就这种估值的本质而言,采用所有者利润是最佳选择。
此外,实体法和调整现值法还表现出了另一种不足:在报告日,金融负债(必须从企业价值减掉)会有相当大的波动。由于季报之故,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有动力把金歟负债做得越低越好。还有,负债常常有季节性的规律。由于这些因素,特别是高负债企业,依报告日的情形,会有很明显的差异。
对于现金持有量大的企业,也有类似的问题。因为按照实体法,现金持有量会1:1;地增加公司价值,这里就有了一个隐含的假设:投资者可以立刻分配这些多余资金。现实中,这个假设通常都不适用。因为5损企业倾向于把剩余的资金投到已有的项目上,以期能够盈亏平衡,而不是把这些钱返还给投资人。
而且,库存现金通常都是存放在海外分支机构的账上——这意味着或是因为经营所需,或是由于税收之故,它们无法轻易地流回到4公司。在这种情形下,权益法则是更加现实地看待库存现金,即仅仅是它们滋生的利息才会算到自由现金流。
因此,下述两个案例是基于权益法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