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过渡期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及《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统称“质押新规”)已于3.12日起正式实施。
股票质押回购新规
质押新规对场内股票质押的融资门槛、资金用途、质押集中度、单只股票的质押比例等作了明确规定。
和此前的规定相比,新规明确融入方不得是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深交所的规定是融入方首笔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笔不得低于50万元,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
股权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市场人士表示,这样的规定意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防范股票质押大跌被平仓对市场的冲击。
业内人士表示,在质押新规发布后的过渡期内,行业出现质押率下行、利率回升、资金融出方回归券商自有资金为主等多重改变,行业竞争逐渐走向良性、有序,股票质押整体风险回落。
行业回归有序发展、融资利率回升、质押率进一步走低及通道业务规模收缩等四大变化,正深刻影响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