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定要有一个带头大哥:
核心创始人要拥有足够控制公司的股权;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一个核心人物来引领,一切才会有序公司才会健康发展,创业初期最忌两个人股份平分,从眼前的人情来看的话是比较好的结果,但从股权分配来说的话确是最差的,两个人股份对等,权利对等,谁都没有最终的决策权,这种高度制衡的股权最容易出现矛盾而发生控制权的争夺,因为两个人意见不可能永远一致。如果这个人股份不多,那么就需要设计游戏规则来保证自己的控制权。任正非1.4%点通过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权从而控制了整个华为或者是其他形式的有限合伙平台,或者是小股占大的表决权等,创业公司如果没有核心创始人,这个公司走不远。
二.预留期权池
一个初创企业最好预留一部分的股权便于后期激励未来的核心骨干和引进新的合伙人投资人。
一类给未来的骨干,核心员工。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必然会经过人才流失的现象,核心骨干都是跟着自己从创业初期做了许多年的员工,不仅仅是利益分配方面的问题,当然利益分配是基础,他们需要企业给他们一定的安全感,需要身份的转变,感觉的转变,实现员工在为自己打工,大大的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二类是给未来的合伙人投资人
公司在起步的阶段,需要引进投资人或者合伙人,那么就需要一定的股权,如果公司股东把股权全部分掉以后,要么是大股东转让,要么增资。大股东转让股份就少了,控制权也削弱了。增资的话所有的股东都要被稀释,那么股东心里也不会舒服肯定会有矛盾,往往股东在企业发展好的情况下稀释自己的股份引进新的合伙人或者股东,这样就极大地阻碍了公司的发展。
三.利益结构要合理
股权不等于分红,股权和分红可以划等号也可以不划等号,新《公司法》中对非上市公司中有很大的自主性,所以我们要学会利用它的灵活性。企业初创时期,对于提供资源的人,这种人不是公司真正的合伙人,所以不要承若太多的股权,可以给予一定的分红。
四:进入规则,干活规则,退出机制要明确
初创企业有一个核心的创始人之后,整体的股权架构也是比较合理的,这个时候我们要完善干活规则即与业绩挂钩做增量绩效考核。
大家在合伙初期往往重于怎么分,忽视怎么散伙。如果3个人一块创业,有一个人提出退出,那么他的股权怎么办?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好那处理起来会有你意想不到的矛盾。
比如说创业初期我们给一个合伙人20%的股权,那么可以约定4年分期成熟,每满一年拿走5%的股权,当然我们还可以约定股权绑定是一辈子的事,不是3年或者5年,你要离开
公司,不在公司全职工作,你的股权要以约定好的价格被其他股东回购或者公司回购。
总之,搭建股权架构一定要想清楚这些问题,股权绑定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你在我公司合伙,你有多长时间我给你多少股份,你离开之后股份怎么收回来,还是说多少留多少,一定要事先讲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