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的预收账款一般指已经签订房屋销售合同,但收入尚未确认,需要到收入确认条件全部达到后,才可确认收入。一般房地产公司的预收账款越多,则上市公司的利润调节余地越大,股价的波动幅度也就越大。
公司2010年12月14日公告:公司正在预售的房地产项目(“北京像素”一期)已全部竣工,均在进行销售,销售情况正常。截至本次报告之日,已实现签约面积154285.8m2,实现预收金额约30.7亿元,竣工验收工作正在进行,预计2010年12月25日左右可以结束,所有预收账款在2010年12月31日前具备结转收入的条件(收入确认依据签合同、缴款、竣工验收、交房),如能够全部验收合格,预计将带来净利润约8亿元左右。
初步拟定分配方案如下: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10年净利润用于弥补亏损后剩余总额的30%,不另送红股;同时,以2010年底总股本(562273671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10股转增不超过8股,成为2010年高送配第一股。
2011年1月12日中弘地产公告,预计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90000万元,同比增长609.90%。
可见,中弘地产2010年第三季度末的预收账款都记人了销售收入并确认,通过对预收账款的确认,利润大增,从而影响到股价的波动。公司相关股价波动(见图8-3)。
图8-3 中弘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