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常见的财务指标,每股收益通常被用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衡量企业的获利水平,同样也是投资者判断企业盈利能力甚至估值水平(股价/每股收益)的重要参考指标。中小投资者通常认为,每股收益仅仅是当期净利润与期末总股本的简单相除。然而,这一算法也有“失灵”的时候:在刚刚结束的半年报披露工作中,投资者已领教了个别上市公司对于每股收益的“另类算法”。不过,有专业人士提醒投资者,每股收益的多寡只是一个会计处理的方法,投资者更应关注的是相关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指标,该项指标才是判断企业盈利能力、估值水平的实质。
新洋丰每股收益另类算法
近日,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新洋丰有关半年报中每股收益的算法成为投资者追问的焦点。根据新洋丰2016年半年报披露信息,公司今年上半年共实现净利润4.674亿元,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13.1845亿股计算,公司对应基本每股收益应为0.3545元。不过,新洋丰半年报显示的公司上半年每股收益却是0.61元,两者间差距较大,投资者直呼“看不懂”。
新洋丰给出0.61元这一相对较高的每股收益数据,自然有其理由。公司在互动平台上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二章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同时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总额因IPO、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事项发生变动的,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应根据股份变动的时间对股本总额进行加权平均。
基于此,新洋丰即是按照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派3元)实施后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作为计算依据。由于转增股份5月31日完成股权登记,公司股本自6月1日起增加至13.1845亿股,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公司遂以今年1至6月期间加权平均股数计算,即65922.46万股×5/6+131844.93万股×1/6=76909.54万股,对应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为46738.51万元/76909.54万股=0.61元/股。
从中不难发现,新洋丰阐述其未按“传统套路”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理由,即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实施了高送转进而对股本指标进行了加权计算处理。然而,按照这一思路,记者查阅了其他在2015年度实施高送转、且在今年上半年实施分红的一些上市公司,但并非都采用了新洋丰类似的计算方法。
以罗普斯金为例,该公司在2015年度实施了“10转10派2元”的利润分配方案,相关送转股同样在今年5月下旬上市。根据其半年报披露数据,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共实现净利润1.4535亿元,送转后公司期末总股本为5.026亿股,公司同步披露的上半年每股收益为0.29元。显然,该公司是按期末总股数而非加权平均数计算其基本每股收益的。
另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类似于2015年度实施送转股的上市公司中,绝大部分都未实施加权而是以期末总股本(不考虑发行新股、回购等因素)为指标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但包括新洋丰、万孚生物在内的数家公司因报告期内实施了高送转进而对股本指标进行了加权计算处理。
如此算法是否有法可依
同样实施高送转的背后,为何不同公司会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计算基本每股收益?而最终的计算结果大相径庭。
对此,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上市公司有关每股收益的计算,主要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其中第五条规定,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以下公式计算,即基本每股收益=P0÷S,而S=S0+S1+Si×Mi÷M0–Sj×Mj÷M0-Sk。具体来看,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从中不难发现,该套基本每股收益计算方法同样是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对每股收益的计算标准,但需要指出的是,与新洋丰的计算方式不同,规定中有关转增股本所增加股份数(即S1)并未进行加权处理。
进一步来看,除《企业会计准则》外,新洋丰为将转增股本进行加权处理而引用的交易所规定似乎也值得商榷。
记者查阅深交所相关规定发现,在“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环节,深交所的确出台了相关备忘录对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进行要求(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其中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总额因IPO、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事项发生变动的,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应当根据股份变动的时间对股本总额进行加权平均。但是,这仅是相关计算规定的第1条,在相关计算规定的第2条中则进一步指出,“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总额因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或者并股等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本总额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即调整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可见,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并不属于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事项,以此来看相关公司据此进行加权平均计算似乎与规定并不完全匹配。
退一步而言,暂不论算法的对与错,即无论是以期末总股本为基数的“便捷算法”,还是类似新洋丰将资本公积转增股亦予以加权的算法,都可认为是市场上的客观存在。对此,有专业人士告诉记者,每股收益因为总股本的变动等原因会经常发生变化,比起每股收益,投资者想要获知公司的真实盈利情况,更应该关注净利润这一指标,这相对而言更为客观和整体性。
至于每股收益到底怎么算这一问题,同样给投资者提了一个醒:打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往往最先关注“每股收益”一栏,但这一指标可能因为“分母基数”的不同而取得完全不同的结果,哪些指标需要进行加权、公式到底怎么用等等,在操作细节上的差异也注定了这一指标并不绝对,投资者要对相关算法留个心眼,亦需要结合净利润、市值等多项指标来整体衡量公司,这才有助于对上市公司基本面、估值做出更为全面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