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流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规则等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经历以下程序:
1、尽职调查
企业首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所、律所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针对公司的发展历史沿革、业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前期尽职调查,为企业诊断问题。
2、改制与设立
拟定改制重组方案,券商、律所、会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3、辅导与辅导备案
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并通过当地证监局对辅导情况进行验收。
4、申请文件的申报与受理
企业和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进行申请文件预披露,并通过当地证监局对辅导情况进行验收。
5、申请文件的初审
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由发行监管部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如果在创业板上市则无需经过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治和国家发改委意见的环节,只就发行人发行股票事宜与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沟通情况即可),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情况进行回复或整改,更新原有的申请文件,发行监管部组织对申请文件召开初审会。
6、发审委审核
申请文件初审后,提交发审委审核。发审委有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证监会外的专家组成,委员负责审议有关申请材料,在会议上进行问询,对企业的发行申请发布审核意见并进行表决。
7、核准
发行申请经过发审委审核通过后,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发审委提出的意见落实有关事项,然后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冲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证监会向且有下发核准批文。
8、发行
获得核准批文后即进入发行环节,企业发行前,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企业应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并将招股书说明书等有关文件一并发行于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主承销商(券商)与发行人组织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并进行网上网下的公开发行。
9、上市
根据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关于上市所需的时间
企业自改制到发行上市的时间应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二级市场情况较好,政策面稳定,发行上市速度会较快;企业各方面基础较好,需要整改的工作较少,发行上市的时间可相应缩短。
正常情况下,各阶段的大致时间为:
(1)从筹划改制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1年左右,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可以缩短;
(2)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和制作申请文件,约需6个月;
(3)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
如果二级市场行情走势较差,或发行审核工作受政策性、经济性因素影响,则发行上市时间可能加长。在实务操作中,由于申报企业较多,且有申报到上市时间受到排队的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