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和芒格主张投资者不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下面的话反映了他们的思想:
我们认为,真正需要投资者评估的风险,是投资项目在可以预计的持有期内的全部税后所得(含出售投资产品的收入),是否不低于投资本金的购买力与同期的基本利息之和。尽管不可能完全精确地计算这种风险,但有些情况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做出估算。与这种风险评估关系密切的主要因素包括:
1)评估企业长期经营特点的可能性。
2)评估管理者发挥企业全部潜力以及合理使用企业现金流的可能性。
3)评估企业管理者将企业收益变成股东利益而不是变成管理层个人利益的可能性。
4)收购该企业的价格。
5)了解与投资项目有关的税率和通货膨胀率,评估税率和通胀率对计算投资总收益实际购买力的影响。
这些方法的内涵非常模糊,可能让很多分析师感到惊讶,因为从现有任何一种数据库中都找不到这些指标。这些指标难以量化不等于不重要,也不等于这个问题无法解决。美国大法官斯图尔特(Justice Stewart)发现无法用具体的标准对‘淫秽”指控进行检验,但他说:看一眼就知道是不是了。同样,投资者也可以采用这种不是很精确却很实用的检验方法,无须参考方程式或者历史数据,只要“看看”投资的内在风险就可以。
判断可口可乐公司、吉列公司的长期经营风险是否明显低于某个电脑生产企业或零售商真的很难吗?在全球范围内可口可乐公司占有44%的市场份额,吉列公司占有60%以上的市场份额(以价值计算),更不用说箭牌( Wrigley)在口香糖市场的主导地位。我知道没有企业能像这些企业那样在全球范围内长期享有优势地位。
另外,近年来可口可乐公司和吉列公司都在全球范围内扩大了市场份额。品牌的号召力、产品的特色、分销渠道的优势构成了巨大的竟争优势,在经营领城内建立了保护性的壁垒。正如彼得林奇(Peter Lynch)所指出的,凡是经营货品化产品的公司的股票都应该贴上警告标签:“竟争有害身体健康。”
即使最平庸的评论者也看得出来可口可乐公司或吉列公司的竞争优势,但他们股票的市场风险和很多只有微弱优势或没有任何优势的平庸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是一样的。我们能据此认为可口可乐公司和吉利公司的竞争优势在企业风险评估中没有任何意义吗?我们能据此认为持有某个企业股票的风险和这个企业长期经营的风险没有多少关系吗?我们认为这两个问题都是没有道理的,把投资风险等同于市场风险也是没有道理的。
理论界认为股票的市场风险无法通过选择不同的股票进行化解,例如投资于只经营宠物玩具或呼啦圈的企业和投资于只生产《大富翁》游戏棋或芭比娃娃的企业,市场风险是一样的。但普通的投资者只要认真了解消费行为,深人分析影响企业长期竞争优势或劣势的原因,仍然能够区别投资不同企业的风险。显然,任何投资者都可能犯错误,但如果专注于少数的、易
于了解的投资对象,那些具备一定才能、信息能够勤奋努力的普通人对投资风险的判断也能达到一定的准确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