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则5:务必要有耐心。不可过度扩张交易
弗兰克。乔曾经说过,任何市场每年通常有3~5个交易良机,包括个股在内。弗兰克是一位投机者,他主要是以中期趋势交易。 然面,他的评论基本上适用于每一种趋势。如果愿意的话,可以投掷铜板决定:“正面做多,反面卖空",每天从事100笔交易。可是,如果投资者这么做,就必须全凭运气了,
如果希望取得稳定的获利,必须观察有兴趣的市场。建立头寸之前,必须尽可能掌握有利的因素。以标准普尔500期货的当日冲销为例,每天通常有两三次交易的好机会,有时候却一次也没有。
每一种市场指数、个股与商品,都有其独特的步调、韵律与性质。唯有投资者熟悉市场的情况时,才可以考虑交易,而且必须等待适当的机会:如果判断正确,获利潜能很高;如果判断错误,则损失有限。耐心地留意观察,当掌握有利的胜算时,迅速采取行动。
就另一个层面来说,如果仅是交易自己的账户,而且交易的时间结构很短,则应该把股票的种类局限在十种以内:就期货交易而言,则应该把商品的种类局限在五种以内。最重要的理由仅是单纯的注意力问题。你可以记住多少电话号码?或许十个、八个。所以,如果记忆电话号码有所困难,則也很难同时留意十个或以上的交易头寸。了解自己的头寸,注意相关的行情发展,这是交易成功的必要条件。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同时考虑五种不同的事物,已经是严苛的挑战了。
守则6:迅速认赔,让获利头寸持续发展
在所有的交易守则中这是最重要,最常被引述也最常被违反的一条守则。市场就像是法庭,投资者是被告,被证明为有罪以前,投资者是清白的。换盲之,从事一笔交易时,投资者必须假定:被证明为错误以前,自己是正E确的。价格触及停损点或选定的心理出场价位时,市场便已经证明为错误,这是“最高法院”的判决,不能继续上诉,投资者已经没有自由行动的权利,必须出场。
当投资者的判断正确时,必须“让自由主宰一切!"如果投资者是根据1:3的风险/报酬比率交易,一般来说每一次的获利可以抵上三次的损失。后面的守则7是例外。
就某一层面的意义来说,守则6是前五条守则的总结。如果投资者有交易计划,应了解何时应该获利了结,何时应该加码,何时应该出场。如果投资者顺势交易,允许的损失将由趋势变动准则来客观界定。如果投资者对于交易有信心,不太可能过早获利了结。如果投资者不过度扩张交易,不仅可以减少损失,而且更可能掌握真正的机会。如果投资者确实了解“迅速认赔,让获利头寸持续发展。”投资者至少可以把四条守则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