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股在香港证券市场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群体,为了反映这一群体的走势,恒指服务有限公司于1997年6月16日正式推出了‘恒生香港中资企业指数”(恒生红筹股指数)。
一、指数编制方法
“恒生香港中资企业指数”的计算方法与恒生指数类似,它以1993年1月4日为基期,并设定该日的指数为1,000点。其计算公式为:
二、成份股的选择标准
恒生中资企业指数成份股的人选规则为:
(1)最少有35%的股权由单一或多家内地国营机构或省市单位持有;
(2)过去12个月内,除非公司除牌,否则不可有超过20个交易日无成交;
(3)须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满一年;
(4)被内地国营或省市单位买壳收购满一年;
(5)必须在中国境外注册成立(含香港),不包括国企股在内。中资企业在上市后,一般先成为红筹股指数成份股,待其发展至一定规模时,才可能入选为恒生指数成份股。但由于红筹股指数是在1997年才推出的,在此之前就被纳入为恒生指数成份股的红筹股就不再入选为红筹股指数成份股。但鉴于中国移动、中国海洋石油上市之初的市值就很大,从而没有被纳人红筹股指数成份股就直接进入恒生指数成份股之列。故截至2001年7月31日,恒生中资企业指数成份股只有47只,具体参见表2.2。
表2.2恒生中资企业指数一览表
图2.2恒生中资企业指数日线走势(2000.6.30-200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