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同地方实行的政策有所差异,所以相关股票交易规则也会有不小的落差,比如说港股和A股市场,其股票股票交易的规则有共同点,但某些地方同时也会有一些不同,相信看完下面的港股股票交易规则。
一般情况买卖证券时,应缴付之费用如下
(1)佣金
(2)由2003年4月1日起,经纪将可与其客户自由商议佣金收费。
交易征费
由2006年12月1日起,买卖双方须分别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004%的交易征费﹝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试验计划及交易所买卖基金之庄家交易则获豁免(沛富基金〔股份代号:2821〕除外)。
投资者赔偿征费
因为赔偿基金的净资产值已经超过14亿元,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根据2005年证券及期货(投资者赔偿 - 征费)(修订)规则,于2005年12月19日起暂停投资者赔偿征费 (即:买卖双方各付每宗交易金额的0.002% ﹝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
交易费
买卖双方须各付每宗交易金额0.005%的交易费﹝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予交易所。试验计划及交易所买卖基金 之庄家交易则获豁免。
交易系统使用费
买卖双方均须各付每宗交易港币0.50元的交易系统使用费。至于经纪是否会将交易系统使用费转嫁投资者,则属其商业决定。
除非另有指示外,股票转让时,买卖双方均须分别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1%的股票印花税﹝不足一元亦作一元计﹞。 请按此下载毋须缴纳香港印花税的证券名单。所有股票期权庄家经销交易、试验计划及交易所买卖基金之庄家交易则获减免。
转手纸印花税
不论股份数目多少,每张新转手纸须缴纳转手纸印花税港币5元予政府,由注册股份持有人,即卖方负责缴付。
过户费用
不论股份数目多少,上市公司之过户登记处收取新发股票费用,收费每张港币2.50元,由买方支付。
港股交易时间和交易日
香港证券市场每交易日均设开市前时段;在开市前时段,买卖盘累积一段时间后,会在预先设定的对盘时段中对盘。买卖盘会以买卖盘类别、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竞价盘享有优先的对盘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在开市前时段,交易系统只接受输入“竞价盘”及“竞价限价盘”。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偏离上日收市价或按盘价多于9倍或少于1/9,每个买卖盘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开市前时段的设立,可有助厘定公平的开市价,并减低早上开市时大量买卖盘输入及交易讯息对系统造成的负荷。
开市前时段分四阶段,运作情况如下。
上午9时30分至上午9时45分为输入买卖盘时段;
上午9时45分至上午9时50分为对盘前时段;
上午9时50分至上午9时58分为对盘时段;
上午9时58分至上午10时为暂停时段。
每个交易日的上午10时正至下午12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下午4时正是香港证券市场的持续交易时段。在持续交易时段,交易系统会以价格优先的原则,然后按照买卖盘输入系统的先后次序逐一对盘。较早时间输入系统的买卖盘必须要完全执行,才可处理同等价格但较迟输入的买卖盘。
在持续交易时段,交易系统只接受“限价盘”、“增强限价盘”及“特别限价盘”。买卖盘可选择附加“全数执行或立刻取消”指示,这样,要是买卖盘不能同时全数完成,买卖盘便会整个取消,不会保留在系统内。
香港的证券交易以“手”为买卖单位,“手”是香港证券市场用语,即一个买卖单位。与内地市场每买卖单位为100股不同,在香港,每只上市证券的买卖单位由各上市上市公司及发行人自行决定。
每个交易日首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是受一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按此规则,开市前时段内作出的开市报价不得偏离上日收市价(如有)多于9倍或少于1/9。
于持续交易时段内,首个挂盘如果为买盘,其价格必须高于或相等于上日收市价之下24个价位的价格;而首个挂盘如果为卖盘,其价格则必须低于或相等于上日收市价之上24个价位的价格。无论是买盘或卖盘,首个挂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偏离上日收市价多于9倍或少于1/9。所谓价位,即证券交易可容许的最少价格变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