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00451)及保利协鑫(03800)联合公布,其附属公司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榕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售附属公司的70%股权连同70%的股东贷款,现金代价总额为约人民币17.41亿元。
据悉,该等目标公司拥有位于中国的19座已营运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约977兆瓦。
买方由宁波榕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大多数权益。投资基金乃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旨在投资新能源、环保能源及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此外,卖方授予买方或该等目标公司认沽期权,买方或该等目标公司有权于发生若干特定事件时要求卖方购回销售股份(倘买方要求)或该等目标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及于当时尚未偿还的相关股东贷款。
同日,买卖双方订立股权质押协议,卖方同意向买方质押其于该等目标公司的余下股权(即该等目标公司的30%股权)作为妥当履行其于该等购股协议项下责任的担保。苏州协鑫运营与山西协鑫新能源及河北协鑫新能源订立该等运营维护与管理协议,苏州协鑫运营(及╱或其关联方)同意就该等目标公司持有的光伏电站提供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自交割日期起为期3年,并可由买方、山西协鑫新能源及河北协鑫新能源酌情决定续期3年。
作为其“转型升级”发展目标的一环,协鑫新能源持续推进轻资产模式转型。于完成该等交易后,该等目标公司将不再为协鑫新能源集团及保利协鑫集团的附属公司,且该等目标公司及该等项目公司的溢利及亏损以及资产及负债将不再纳入协鑫新能源集团及保利协鑫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协鑫新能源集团及保利协鑫集团的负债将下降约人民币57.99亿元,同时,该等交易所得的现金约人民币20.6亿元将进一步用于偿还债务,并基于2018年协鑫新能源集团已审核的财务报表,这将使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资产负债率降低约2.34%,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于完成该等交易后,协鑫新能源集团将根据该等运营维护与管理协议为该等目标公司持有的光伏电站提供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将为协鑫新能源集团带来稳定的服务费收入。
此外,买方将凭藉其雄厚资金实力致力置换相关债务以减少融资成本,从而提升有关光伏电站的收益。
于完成该等交易后,协鑫新能源集团与买方将进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协鑫新能源集团于中国现有的光伏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