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最好不要与人合伙
在1919-1929年这段时间里,我在华尔街平步青云,甚至可说是卓有建树。那是段激动人心的时期,我在金融方面的成功接踵而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丰富的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令人目不暇接,我对自己在华尔街所处的地位及伙伴们对我的尊重深感满意,但并非所有事情都那么一帆风顺。
——本杰明格雷厄姆
格雷厄姆认为,股票投资最好不要与人合伙,这本身就是- -种自我保护措施;或者说,合伙投资本身就代表着一种风险。他从业早期多次有过与人合伙的经历,所以他的这一结论是值得令人深思的。
他说,1920年,他有--位姓霍维茨的朋友,对他的股票投资理念和特殊操作方式产生了兴趣,于是推荐他的老板罗哈里斯与格雷厄姆认识。
哈里斯建议格雷厄姆离开纽伯格-亨德森和罗伯公司(NH&L公司),由他专门建立一个金额巨大的账户交给格雷厄姆经营。他负责支付格雷厄姆工资,并且让格雷厄姆参与红利分配。只要投资有业绩,他可以在25万美元前期投入的基础上,无条件地追加投资。至于格雷厄姆原来的个人投资账户,也可以合并进来作为原始资本的一部分,参加投资和分红。
1923年初,他们达成协议,商定格雷厄姆的年薪为1万美元,在:扣除6%的资本年息后,其他盈利部分格雷厄姆可以从中得到20%。格雷厄姆原来担心NH&L公司不愿意放自己走,没想到由于该公司当时已经没有过多资金让格雷厄姆运作,并且,格需厄姆离开该公司后,以前由他带来的大量客户仍然可以为公司创造佣金,而公司却不必继续支付格厄姆的经纪人费用,于是爽快地同意了格雷厄姆离开的要求。
就这样,格雷厄姆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名字就叫格雷厄姆公司。有了这样的强强联合,公司很快就取得巨大成功,投资回报率非常高。格雷厄姆的秘诀是,他把投资领城限定在标准的套利、保值业务上,当然有时候也会投入一些自认为内在价值大大低于股价的股票。
他做的第一笔业务是买人杜邦公司的股票。当时,杜邦公司普通股的市场价值总和,仅仅相当于它持有的通用汽车公司的股票价值。也就是说,杜邦公司本身所具有的化工业务和资产市场价值,实际上差不多是0。与通用汽车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杜邦公司的股票价格被严重低估了。
果然不出所料,很快这两家公司的股票就出现了巨大差价,格雷厄姆赶快作出对冲操作,以杜邦公司7倍的股票数量卖出通用汽车公司的股票,获得了巨大利润。
随着合作时间越来越长,合伙人之间的性格差异逐渐暴露出来。哈里斯富有思想,并且喜欢提建议,经常根据各种小道消息要求格雷厄姆进行操作,这让格雷厄姆烦不胜烦。
1925年大牛市开始了,越来越多的人进人股市,类似于格雷厄姆这种为客户的账户进行操作,不需授权就可以买卖股票,盈利一般都是五五分成。许多朋友在格雷厄姆面前嘀嘀咕咕,抱怨格雷厄姆在哈里斯手下只能得到20%分成,真是“太傻了”云云。如果需要,他们可以筹集资金,让格雷厄姆全权负责操作,他个人可以从中分得一半盈利,等等。
这样的话说多了,年轻气盛的格雷厄姆感到自已确实有点被哈里斯利用了,于是最终向哈里斯提出,希望能重新签订一份协议。
他建议:取消他的年薪,改为另-种分配方式,即在扣除6%的资本年息后,在回报率达到20%时他个人从中获得20%作为分红;在扣除20%的回报率以后,剩下的部分回报率达到30%时,获得其中30%作为分红;当回报率超过50%时,在剩下的部分中获得其中50%作为分红。
格雷厄姆认为,与当时外面的通常行情相比,他的这些要求不但不过分,而且还有些低了。可是哈里斯坚决不同意。他认为,即使回报率超过50%,格雷厄姆要想得到50%的分红也是不可能的。
就这样,两人谈不拢,从而使得合伙公司到了年末就不得不宜告解散。
事后格雷厄姆说,如果哈里斯稍微做些让步,两人就不会不欢而散,因为他从来就不是一个不肯让步的人。
不过,格雷厄姆后来得知,虽然他的投资收益非常高,但哈里斯早就有心把他甩开,自己单干了。因为在这两年里,格雷厄姆的所有投资操作都是在哈里斯眼皮底下进行的;并且,格雷厄姆每次都把具体的操作秘诀详细讲给他们听,哈里斯以为自己已经完全掌握了他的这套投资本领,离开了格雷厄姆,他照样可以做得很好。这时候不要说格雷厄姆“得寸进尺”,提出50%的分成了,就是原来的20%他都觉得是“浪费”了。
合伙人之间有了这样的异心,合作当然就难以为继了。
格雷厄姆投资智慧结晶
格雷厄姆认为,股票投资最好不要与人合伙。巴菲特也认为,无论朋友之间还是夫妻之间,股票最好是各炒各的,商量着办必定会产生矛盾,降低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