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格雷厄姆: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本公司的股票。
投资原则:售价接近或高于面值的可转换债券,必须满足纯粹的债券投资要求或普通股投资要求的其中一种才能够投资。两个条件之间不可以有中间地带。
考察要素:
(1)公司前景;
(2)每一美元投资所能获得的利润范围;
(3)转股成本与股票价格相差不大(转股溢价率低);
(4)特权期限。
操作原则:通过将普通股转变成同--公司的可转换债券,普通股的投资者并不会有损失,但却具有了更大的获利优势。
本杰明,格雷厄姆永远不要把可转换债券转换成普通股持有。因为一旦进行了转换,就丧失了可转债既可以获取债券利息又可以获取股票利润的客观优势。这有可能使你从投资者转变成为投机者,面且这时常发生在不利情况下(因为股价已经经历了大幅上涨)。
在有利的情况下,卖出可转债时不要有太高的溢价。比如,100美元买入的可转债可以125美元卖出,并用另一只可以平价买到的优质可转债代替。
可转换证券对普通股地位的影响:随着新的可转债的不断增加,普通股当期和未来的利润实际会被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