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拿到融资创始人就卷钱跑路,这个话题让我是心有戚戚啊,之所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在2015年的时候,我所在的公司投资了创业公司,也是钱打过去没几天就被划走,接着创始人全家就失联了,至今仍找不到...这无疑是个悲伤的故事。
回到正题,
核心创始人卷钱跑路,遭受损失的首先是投资人,这种情况的发生往往是因为投资人本身没有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如果创始人有心欺骗投资人,即所谓的商业模式的To VC),尽职调查未必就能够完全防范风险,毕竟存在极大的信心不对称
其次是公司的其他股东
对于其他股东而言,要区分在创始人卷款的行为中扮演的角色。
(1)如果其他股东只是作为出资人的身份,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没有参与创始人卷款的违法行为,那么他只需要承担履行出资责任即可。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有履行出资的义务,股东以其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其他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责任,那么发生了创始人卷款事件,其他股东并无法律责任。
如果其他股东的出资尚未履行完毕,创始人卷款事件可能回导致债权人追债,公司破产清算等情形,股东则需要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出资义务。
(2)如果其他股东也作为公司的高管人员,如果其行为并未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尽职尽责的义务,那么除了同1条所应该承担的股东责任外,应当无其他法律责任。
(3)如果其他股东参与了创始人卷款行为或者该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性质就不同了。
创始人的这个行为可以构成欺诈罪,那么参与或者协助的其他股东则可能视为同案犯,需要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谁会来追究责任?自然是股权投资的投资人和公司无责任的其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