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基金退出是将投资成果变现,即实现投资收益的环节。尽管投资筛选与投后管理决定了投资项目价值,但投资退出(Exit)也会影响投资收益。本章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投资基金退出时机、退出市场择时、退出方式的种类、退出方式的比较与选择、国内外IPO退出市场等。
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种类
风险资本退出,指风险投资基金将投资项目变现的过程。所谓变现,通常指将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出售,从而获得现金。风险投资退出后,将出售股权所获现金分配给基金投资人,实现风险投资循环(Venture Capital Cycle)的最后一步。退出方式是风险投资家退出决策的一部分,常见的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类。
IPO退出过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为IPO),指当创业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在相关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律师及会计事务所等)的协助下,进行上市前准备工作,在证券市场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从而使该风险投资标的企业转变为公众持股公司(Public Company)。风险投资基金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将其所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为可流通的股票,实现资本增值和投资收益。
风险投资基金在创业企业上市后,所持有的股票通常具有一定的锁定期(Lockup Period)。在锁定期内,风险投资基金不能出售所持有的股票。只有在锁定期后,风险投资基金才能自由卖出股票。有时,根据基金有限合伙人的要求,也可以将上市后标的企业的股票分配给基金投资人,基金投资人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在具有流动性的市场随时出售手中股票。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投资基金分配上市股票的时刻即为退出。
企业实现IPO,股票从非公开交易变为公开交易,加大了流动性,降低了流动性风险,从而提高了股票价值。相对来说,IPO是风险投资基金所期望的重要退出方式。根据《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2015》的统计,在2014年,IPO退出占比为20.72%。在全部退出案例中,回购和并购分别占36.02%,清算占4.83%o2008—2014年,IPO退出所占比例大致保持稳定,稍有下降,而并购和回购比例有所上升,清算比例稍有下降。关于不同退出方式所占比例,不同统计渠道数据不同。根据投中数据库统计,2010—2013年我国风险投资基金IPO退出规模和数量整体上都呈下降趋势,2014年伴随IPO重启,IPO退出规模和数量都又大幅上升,但由于受到2015年IPO一度停摆的影响,IPO退出规模从2014年的957亿美元,锐减到2015年的45亿美元,降幅达到95%,如图6-1所示。
图6-12010—2015年风险投资基金IPO退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