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理财投资产品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品类:(以人民币为例)1、中银安稳回报系列“中银安稳回报”系列理财产品为人民币“搏•弈”理财系列产品项下的子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是中国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中保本型结构性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7天至6个月不等,投资本金安全,投资收益稳健,通常高于同期存款利率。
图1分拆银行理财
2、中银进取系列中银进取系列理财产品,属于结构性理财业务。中银进取系列理财产品以挂钩型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为主,涵盖人民币、美元、欧元、澳元等主要货币。针对境内投资渠道狭窄,客户投资金融产品类型匮乏,中银进取系列不断推出创新性的挂钩产品,帮助客户间接投资境外市场,客户通过承担其中包含的相关风险以期获取较高投资收益。中银进取系列理财产品挂钩指标多种多样,包括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理财期限灵活多样。根据挂钩指标特性、产品结构及客户需求灵活设置理财期限。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市场的判断,选择相应的产品,在承担相应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把握国际金融市场的走势,博弈国际市场的变化,追求较高的投资收益。
3、中银平稳收益理财计划中银平稳收益理财计划,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客户资金。中银平稳收益理财计划主要投资于优质企业贷款单一资金信托项目,用于补充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该产品属于中国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中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投资者按其认购金额占该理财产品项下所有投资于资金信托的资金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收益和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知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中国银行作为我国五大国有银行之一,其实力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满足个人理财需求的中银理财产品,主要包括有中银日积月累系列、中银集富系列、中银稳富系列、中银债富等主要四个系列。以下对这4大系列的产品做一些概括介绍。
1.中银日积月累下分3个子系列:日计划系列---顾名思义属于超短期理财产品,是中银实时赎回型产品,按天计算投资日期。产品每工作日开放申购和赎回,资金实时到账,收益率每日报价,是一款现金管理产品;月计划系列---一般投资期限为1-6个月,具体时间根据每期产品规定,预期收益率高于同期限存款利率;收益累进系列---属于无固定期限产品,预期收益率与客户持有时间的长短成正比;投资门槛一般为5万元。
2.中银集富系列:是中银投资期限丰富的人民币系列理财产品,有1天计算的天集富、7天的周集富、1个月期限的月集富、2个月双月富、3个月季季富……零活多样的多种期限可供选择;投资门槛一般为5万元;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与时聚金产品,其预期收益率与客户持有时间长短成正比,与日积月累-收益累进系列类似,不同点是门槛较高为10万,而且持有时间超过30天后预期收益率明显较高。
3.中银稳富系列:投资期限灵活,投资方向主要是债券市场的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主要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内;预期收益率高于同期限定期存款利率;投资门槛一般为10万元。4.中银债富系列:是中国银行投资期限丰富的人民币理财计划,主要投资于信托公司的产品,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多种期限可供选择;各期限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远高于同期限存款利率;投资门槛一般为10万元。
1、中银安稳回报系列“中银安稳回报”系列理财产品为人民币“搏?弈”理财系列产品项下的子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为保本型结构性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7天至6个月不等,投资本金安全,投资收益稳健,通常高于同期存款利率。
2、中银进取系列中银进取系列理财产品,属于结构性理财业务。中银进取系列理财产品以挂钩型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为主,涵盖人民币、美元、欧元、澳元等主要货币。针对境内投资渠道狭窄,客户投资金融产品类型匮乏,中银进取系列不断推出创新性的挂钩产品,帮助客户间接投资境外市场,客户通过承担其中包含的相关风险以期获取较高投资收益。中银进取系列理财产品挂钩指标多种多样,包括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理财期限灵活多样。根据挂钩指标特性、产品结构及客户需求灵活设置理财期限。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市场的判断,选择相应的产品,在承担相应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把握国际金融市场的走势,博弈国际市场的变化,追求较高的投资收益。
3、中银平稳收益理财计划中银平稳收益理财计划,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客户资金。中银平稳收益理财计划主要投资于优质企业贷款单一资金信托项目,用于补充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投资者按其认购金额占该理财产品项下所有投资于资金信托的资金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收益和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知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投资期限:6个月到2年不等。
4、中银货币市场增值理财计划“中银货币市场增值理财计划”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投资于货币市场的理财产品系列,投资目标是以稳健的策略实现短期资金收益,本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投资者的理财本金较为安全,理财收益水平的波动性较小。投资期限:60天至150天不等。
5、中银新股增值理财计划“中银新股增值理财计划”是中国银行[0.69%资金研报]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投资于以新股申购为主要目的的资金信托的理财产品。资金信托的投资范围包括首发新股、增发股票的申购、新发行可转债、分离式可转债的申购、全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国债和国债逆回购、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
6、中银日积月累理财计划“中银货币理财计划之日积月累”是一款现金管理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提供给客户一种类似活期存款流动性的现金管理工具,帮助客户实现现金流动性管理的同时,运用尽可能保证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策略,获取稳健收益。投资期限:无固定期限,本产品每日可以申购赎回,能够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7、中银智富理财计划“中银智富理财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通过银信合作平台投资于信托公司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用于认购目标企业的股权,并在既定的投资期限内,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投资期限:1年至3年不等8、代客境外理财产品“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是指中国银行秉承“全球服务、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贯彻市场化、规范化及充分的信息披露原则,募集有投资经验的投资者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从而为投资者拓宽投资渠道、把握投资机遇。产品特色: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通过合理的资金配置,谋求资本增值机会;开放式产品,投资者可随时申购、赎回(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节假日等除外),流动性强。交易流程:在中国银行各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开放式柜台,对公柜台办理申购赎回。
中国银行理财投资产品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品类:(以人民币为例)
1、中银安稳回报系列
“中银安稳回报”系列理财产品为人民币“搏?弈”理财系列产品项下的子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是中国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中保本型结构性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7天至6个月不等,投资本金安全,投资收益稳健,通常高于同期存款利率。
2、中银进取系列
中银进取系列理财产品,属于结构性理财业务。中银进取系列理财产品以挂钩型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为主,涵盖人民币、美元、欧元、澳元等主要货币。针对境内投资渠道狭窄,客户投资金融产品类型匮乏,中银进取系列不断推出创新性的挂钩产品,帮助客户间接投资境外市场,客户通过承担其中包含的相关风险以期获取较高投资收益。中银进取系列理财产品挂钩指标多种多样,包括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理财期限灵活多样。根据挂钩指标特性、产品结构及客户需求灵活设置理财期限。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市场的判断,选择相应的产品,在承担相应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把握国际金融市场的走势,博弈国际市场的变化,追求较高的投资收益。
3、中银平稳收益理财计划
中银平稳收益理财计划,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客户资金。中银平稳收益理财计划主要投资于优质企业贷款单一资金信托项目,用于补充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该产品属于中国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中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投资者按其认购金额占该理财产品项下所有投资于资金信托的资金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收益和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知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4、中银货币市场增值理财计划
“中银货币市场增值理财计划”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投资于货币市场的理财产品系列,投资目标是以稳健的策略实现短期资金收益,本投资品种在中国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中风险较低,投资者的理财本金较为安全,理财收益水平的波动性较小。
5、中银新股增值理财计划
“中银新股增值理财计划”是中国银行[-0.79%资金研报]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投资于以新股申购为主要目的的资金信托的理财产品。资金信托的投资范围包括首发新股、增发股票的申购、新发行可转债、分离式可转债的申购、全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国债和国债逆回购、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
6、中银日积月累理财计划
“中银货币理财计划之日积月累”属于中国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中一款现金管理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提供给客户一种类似活期存款流动性的现金管理工具,帮助客户实现现金流动性管理的同时,运用尽可能保证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策略,获取稳健收益。
7、中银智富理财计划
“中银智富理财计划”在中国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中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通过银信合作平台投资于信托公司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用于认购目标企业的股权,并在既定的投资期限内,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8、代客境外理财产品
“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是指中国银行秉承“全球服务、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贯彻市场化、规范化及充分的信息披露原则,募集有投资经验的投资者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从而为投资者拓宽投资渠道、把握投资机遇。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活动的管理,促进个人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利用个人理财业务,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进行变相高息揽储。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审慎尽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第五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实行授权管理制度。第六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分类及定义第七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第八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商业银行为销售储蓄存款产品、信贷产品等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不属于前款所称理财顾问服务。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第九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第十条商业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第十一条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第十二条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第十三条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第十四条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第十五条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第三章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管理体系,明确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针对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区分理财顾问服务与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按照防止误导客户或不当销售的原则制定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工作守则与工作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应包括为客户提供财务分析、规划或投资建议的业务人员,销售理财计划或投资性产品的业务人员,以及其他与个人理财业务销售和管理活动紧密相关的专业人员。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综合理财服务的内部控制和定期检查制度,保证综合理财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与客户的约定。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对理财计划的研发、定价、风险管理、销售、资金管理运用、账务处理、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内部审核程序,严格内部审查和稽核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配备与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相适应的理财业务人员,保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商业银行应详细记录理财业务人员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及考核结果等,未达到培训要求的理财业务人员应暂停从事个人理财业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必要的客户委托授权书和其他代理客户投资所必须的法律文件。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销售的理财计划中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其结构性存款产品应将基础资产与衍生交易部分相分离,基础资产应按照储蓄存款业务管理,衍生交易部分应按照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第二十四条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