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选择何种上市模式,必然会从母公司价值能否得到提高以及价值提高的幅度的角度出发,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分拆分为"横向分拆"、"纵向分拆"和"混合分拆"三种类型.由于按照规定"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认为分拆到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多属于混合分拆类型,即母公司是多元化经营的企业,被分拆的子公司主营业务和母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不同的行业。
图1买壳上市
所谓分拆,就是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地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这时,便有两家独立的公司存在,而在此之前只有一家公司.这一新设的分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并上市就称为分拆上市。央企整体上市是今后股市发展的一个趋势,整体上市有助于央企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而且国有资产上市后,将可获得更高的估值。
央企整体上市概念将成为股市的热门题材,因为其潜在利润提升空间巨大,如市盈率等估值标准已不适用,这将为个股炒作提供新的推升引擎。未来,大部分央企整体上市题材将会逐步兑现,但往往只是对相关个股产生影响,难以形成有效的行业特征,对整个市场的推动力量也较有限。
对于有些公司,由于在整体上市之前改制存在缺陷,导致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大量占款等现象还大量存在,从而损害了其他投资者权益,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而在整体上市之后,此类情形将会大幅减少,一些隐性的利润可能得以显现出来。
从估值来看,整体上市后,由于注入优良资产,公司盈利能力变强,主业更加突出,行业地位更具优势,因而在估值上可以享受溢价。
央企整体上市是今后股市发展的一个趋势,整体上市有助于央企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而且国有资产上市后,将可获得更高的估值。央企整体上市概念将成为股市的热门题材,因为其潜在利润提升空间巨大,如市盈率等估值标准已不适用,这将为个股炒作提供新的推升引擎。未来,大部分央企整体上市题材将会逐步兑现,但往往只是对相关个股产生影响,难以形成有效的行业特征,对整个市场的推动力量也较有限。
与一般企业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优势是能在证券市场上大规模筹集资金,以此促进公司规模的快速增长。因此,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已成为一种“稀有资源”,所谓“壳”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由于有些上市公司机制转换不彻底,不善于经营管理,其业绩表现不尽如人意,丧失了在证券市场进一步筹集资金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这个“壳”资源,就必须对其进行资产重组,买壳上市和借壳上市就是更充分地利用上市资源的两种资产重组形式。
所谓买壳上市,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国内证券市场上已发生过多起买壳上市的事件。
借壳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母公司的上市,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强生集团的“母”借“子”壳。强生集团由上海出租汽车公司改制而成,拥有较大的优质资产和投资项目,近年来,强生集团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子公司—浦东强生的“壳”资源,通过三次配股集资,先后将集团下属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浦东强生之中,从而完成了集团借壳上市的目的。
买壳上市和借壳上市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一种对上市公司“壳”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的活动,都是为了实现间接上市,它们的不同点在于,买壳上市的企业首先需要获得对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借壳上市的企业已经拥有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从具体操作的角度看,当非上市公司准备进行买壳或借壳上市时,首先碰到的问题便是如何挑选理想的“壳”公司,一般来说,“壳”公司具有这样一些特征,即所处行业大多为夕阳行业,其主营业务增长缓慢,盈利水平微薄甚至亏损;此外,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单一,以利于对其进行收购控股。
在实施手段上,借壳上市的一般做法是:第一步,集团公司先剥离一块优质资产上市;第二步,通过上市公司大比例的配股筹集资金,将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第三步,再通过配股将集团公司的非重点项目注入进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与借壳上市略有不同,买壳上市可分为“买壳——借壳”两步走,即先收购控股一家上市公司,然后利用这家上市公司,将买壳者的其他资产通过配股、收购等机会注入进去。
买壳上市和借壳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关联交易,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些关联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据有关的监管要求,充分、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披露。
整体上市是指一家公司将其主要资产和业务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进行上市的做法。随着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整体上市越来越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模式。分拆上市是指一家公司将其部分资产、业务或某个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进行上市的做法。
由于公司内部业务往往有较多联系,分拆上市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及同业竞争问题,因此监管部门对分拆上市部分的业务独立性有很高的要求。如证监会《关于近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除要求拟上市公司保持人员、资产、财务独立外,还要求拟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不超过同类业务的30%。
尽管新上市公司中整体上市的越来越多,但已上市公司中有许多当初是分拆上市的。除上市公司外,控股股东还有大量相关业务留在上市公司之外,这一方面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大量关联交易的产生,另一方面不利于集团整体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因此不少控股股东谋求通过某种途径整体上市。
如TCL集团通过吸收合并TCL通讯实现集团上市的案例,以及武钢股份公布的拟增发90亿元收购武钢集团钢铁资产的方案都是实现集团整体上市的途径。TCL案例是集团直接整体上市,TCL集团发行新股,用部分新股置换TCL通讯的流通股,同时TCL通讯退市。武钢的案例则是武钢集团借助武钢股份的平台,通过武钢股份增发新股后收购武钢集团的主要钢铁业资产,实现武钢集团钢铁业的整体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