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罗拉正式分拆为两家独立上市的公司,也就是摩托罗拉移动(MotorolaMobility)和摩托罗拉解决方案(MotorolaSolutions),其中前者主营智能手机和机顶盒业务,后者则主营公共安全无线电和手持式扫描仪业务。
因为摩托罗拉最初的业务是生产汽车音响、TV和手机,但该公司的业务范围已经拓展至警用电台和条形码扫描仪等面向政府机构和大型企业的产品。摩托罗拉的业务一直都在日益多样化,促使该公司在2008年开始为业务分拆做准备。摩托罗拉原定于2009年进行分拆,但由于经济衰退的关系而推迟了分拆计划。
图1分拆
联想手机业务刚刚分拆,摩托罗拉便宣布存在分拆手机业务的可能,时间上的巧合还是故意为之?难道联想分拆手机业务的真正用意在于摩托罗拉?
仔细分析联想手机业务分拆其实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对联想电脑当然是好事,对习惯了在大树底下乘凉的联想手机则风险重重,虽然联想手机业务独立后的决策、运营更具有自主性,柳传志不会不明白十几年国产手机走过的路意味着联想手机的未来并不会一帆风顺,核心技术、品牌以及国产手机的不良信誉都会致联想手机死地,看看现在的TCL、康佳以及波导、南方高科,都可能成为联想手机的未来,离开联想电脑,联想手机业务完全有可能成为断了线的风筝。
虽然联想手机业务可以单独上市,却不能解决业务拓展的核心难题,毕竟联想手机甚至国产手机要发展壮大缺的不仅仅是资金,如果因为资金问题,联想手机在联想电脑的庇护下早就应当崛起,说联想手机分拆意在上市站不住脚。
与联想手机2007年逐步下滑惺惺相惜的是2007年摩托罗拉手机业务的衰落,目前摩托罗拉手机已经由当初的世界第二跌落第三,一旦联想手机与摩托罗拉手机部门合并,凭借世界最大的手机市场-中国市场,完全有机会重回世界第二甚至直接与Nokia竞争,如果说联想当年收购IBMPC是为了国际化,联想收购摩托罗拉手机业务则是为了本土化,二者的结合无论对于联想、摩托罗拉是双赢的结果。
经过收购IBMPC部门,应当说联想在金融投资界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联想的整合能力也获得了业界的好评,经过多年的发展,联想完全有资金实力收购摩托罗拉手机部门或通过类似像收购IBMPC业务一样通过VC协同收购。
国产手机已经成为无解命题,短时间内难以看到曙光,要崛起只有另辟蹊径,收购摩托罗拉手机是最佳的方式,联系到之前传言大陆厂商要收购收购摩托罗拉手机业务,联想是最有可能的买家,最大的推动便来自资本市场。
摩托罗拉可能卖给中国公司,肯定不是空穴来风,有可能接手的企业也不外乎联想、华为、中兴三家,联想优势在于成功收购IBMPC业务,华为、中兴的优势在于设备提供商,面对中国巨大市场的诱惑及并购后文化的整合,相信美国人更倾向于与联想合作,与华为、中兴合作会出现主次业务部分,也会担心未来的业务整合,毕竟IT跨国并购成功的先例并不多,“蛇吞象”成功的更少。
无论外界目前如何评论此次联想手机分拆,面对中国如此巨大的手机市场,做事稳健的柳传志绝对不会不考虑到分拆后联想手机的命运,更不会放弃手机业务,几年来在投资业的侵蚀,柳传志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和实力操纵联想手机与摩托罗拉手机的合并,不管这样的合并是业务需求还是资本市场的推动,二者不约而同的分拆目标只有一个:借助最最后说一句,中国需要世界级的手机巨无霸,现在面对衰落了的摩托罗拉,即使不是联想,只要是中国公司收购,一样为之鼓掌,这应当是中国手机公司走向世界的最佳时机球最大的市场和摩托罗拉手机部门实力打造新的手机巨无霸。
摩托罗拉在中国市场上的成功之道就在于,永远先人一步的思维,创新的意识与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能在各个层面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MOTO在整个手机市场上,在各个档次,各个定位都有相当出众的机型,这也是其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的原因吧。把好选人关,吸纳优秀人才摩托罗拉重视人才的招募,多渠道、全方位寻求杰出人才。为了吸引、网罗全球资讯精英,摩托罗拉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招聘体系,外部招聘与内部招聘并举,校园招聘与社会招聘并行,以严格的招聘标准为尺度,惟才是举,旁求俊彦。
在如何吸纳人才方面,摩托罗拉有一套独特的策略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着人才优势,同时也使公司成为优秀人才的向往之地。在判断一个求职者是否适合摩托罗拉的需要时,它通常要在三个层面上进行考察。最初步的筛选是看个人的能力、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思维方式是否能够达到公司的要求。第二步是看其对这份工作有没有兴趣。如果没有兴趣,那么他就会缺乏进取心,企业最需要的员工的创新精神也就无从谈起。筛选过程的最后一关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对应聘者个人品行和职业道德的考量。摩托罗拉非常注重员工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这是因为摩托罗拉非常强调团队精神,一个品行欠佳的人会影响到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即便是他的个人能力再强,也不能弥补他对公司整体造成的损失。“你诚实吗?你自信吗?你是否具有努力向上的精神?你善于沟通吗?这些品质与能力是摩托罗拉对人才的基本要求。”该公司某人士部负责人如此透露。
并且,经过多年的实践,摩托罗拉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用人标准:诚实,自信,努力向上,善于沟通,专业与实践经验符合摩托罗拉所需。它在招聘时注重这样一个素质:看这个人有没有发展意识,既要发展自己,同时也必须发展别人。因为员工在摩托罗拉发展到某一阶段,他就有发展别人的义务。应届毕业生则看他的社会活动能力,看他愿不愿意学习,了解他的团队精神以及这个人是否能适应变化和正确地看待变化。另外,在技能方面,针对不同的职位和技能要求,摩托罗拉也非常重视英语的要求,要求员工英语听、说、写能力优秀,可以说较高的英语水平及良好的沟通能力是一个人在摩托罗拉成就职业发展的前提。摩托罗拉早已意识到,多元化的劳动力是企业在当今世界飞速发展不可少的条件。现在摩托罗拉性别多元化项目在中国已正式启动,其目标是实现管理层及高级技术职员的女性比例达到40%。
摩托罗拉正积极为女性员工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吸引更多的优秀女性加入公司的管理及技术阶梯发展行列。值得一提的一个细节是,摩托罗拉将招聘速度是衡量人事工作的一个指标,对投递简历的应聘者反应速度越快,优秀的应聘者成为公司职员的可能性就越大。有些职位的招聘会非常快,而相对高层的职位则比较谨慎。这是摩托罗拉的经验积累。同时,对应聘者一视同仁是摩托罗拉的雇聘准则,他们在雇聘方面平等对待每一位应聘者,更力求人员多样化。最为显著的特点是所有正式员工均与公司签订无限期合同,这如同给员工吃了一颗定心丸,除非员工有重大错误,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情况下都会对员工实行终身雇佣。这为员工提供了很好的就业保障,也增强了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注重培训,保持持久竞争力对于人才培训,摩托罗拉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该公司原总裁就曾告诫说:“如果知识更新和淘汰的周期越来越短,我们就别无选择,只有在教育上投资。
谁说这不会成为一个竞争武器呢?”摩托罗拉的培训体系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部门培训、海外培训以及本地强化管理培训等。摩托罗拉的培训具有针对性、差异性的特点。所有的培训都是针对员工的弱项进行的,优秀的员工可以得到更多、更好的培训机会。新员工进入摩托罗拉后都要进行入职教育培训,一般为期两天。入职培训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规章制度、福利政策和企业文化等等内容。接下来进行“融合培训”,教新员工如何融合到摩托罗拉的团体文化中。
摩托罗拉有专门的网站来帮助新员工“融合”。公司还会专门给新员工安排一个“师父”,协助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并负责新员工的基本培训等。“融合培训”这个过程一般为期三个月。摩托罗拉还鼓励员工在技术和能力上有所发展,通过摩托罗拉大学和中国的高校向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在每年年初,摩托罗拉都会结合公司、事业部、部门的工作重点、发展方向及员工个人目标,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及员工个人发展计划。并跟踪培训与发展计划的落实,评估培训的质量与收益等等。一般来说,公司每年为每位员工提供至少5天的在职培训,员工也可选择其他准许的方式完成培训。摩托罗拉会与当地的一些大学合作开始相关教育、培训项目,由公司出资,招生培训对象是摩托罗拉的员工,课程的编制也按摩托罗拉的时间表进行。摩托罗拉公司还开办了世界一流的职工技术培训中心,一些有培养前途的骨干还被送到国外深造,如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美国布法罗大学管理学院等。
距上一次公布案例仅仅20余日,外汇局8月16日又公布了一批外汇违规案例。这次公布的21起案例涉及银行、企业、个人。其中银行违规集中于3类行为:违规办理转口贸易、违规办理内保外贷、违规办理个人分拆售付汇;企业违规集中于2类行为:逃汇和非法结汇;个人违规集中于3类行为:非法买卖外汇、私自买卖外汇和分拆逃汇。这21起案例被处以罚没款合计高达5441.39万元人民币。短时间内再度公布违规案例,也显示出外汇局对于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外汇局表示,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资金“脱实向虚”行为,维护健康良性市场秩序。在企业、个人办理外汇业务的过程中,银行对于交易是否具有真实性本应把守第一道关口,起到“看门人”的作用。但是,此次公布的8起银行案例中,却有7起均源于银行未按规定进行尽职审核。
例如2016年2月至7月,交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售汇业务。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400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再如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⑥45.4万元人民币,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这些案例暴露了目前银行在执行外汇真实性审核时的“顽疾”。此前,外汇局管理检查司相关人士接受访时指出,从实践上看,发现了很多银行审核不严、不到位,有些是瑕疵,有些构成了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外汇执法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真实性审核责任的关注。对于这类行为,外汇局一旦发现即会严肃查处,既警示违规银行,也向社会传递银行作为中介应做好“看门人”的理念。上述人士指出,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应该更为有效地建立内控体-系和制度,更好地贯彻践行展业原则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按照外汇管理法规,把握业务真实性以及单证真实性一致性审核的职责,从根本上有效地维护外汇市场的经营秩序,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本次公布的8起个人案例中,地下钱-庄、利用他人购汇额度分拆购汇均为外汇局打击的重点。
实则这些行为,在此前公布的案例中也多次出现。例如,2011年4月至2014年9月,郭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0492.92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35万元人民币。再如,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邱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69名境内个人的年度购汇额度,将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折349.49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60万元人民币。根据外汇局此前披露的信息,上半年外汇局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罚没款3.45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9.7%和59.5%。其中,查处金融机构违规案-件455件,企业违规案-件340件,个人违规案-件559件。必须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