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但需满足一系列条件:
(一)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三)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四)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
(五)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六)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在股票市场上,以往的很多上市公司,在一个母公司名下,都有几个子公司。为了适应证券投资市场的发展趋势,特别是适应创业板的需求,证监会允许母公司将其子公司分拆出来,成立新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上市。因此,近来一个新概念,即分拆上市概念便应运而生了。
图1分拆
分拆上市概念是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来,成立一个新的上市公司的一种概念。
股票分拆上市的常见两种情况:
1.即一家母公司出售一家子公司的少数权益(一般为20%或以下),以进行子公司的首次公开上市或供股发行。
2.一家非网络实业公司与创业投资者与新的管理队伍联合实行互联网业务分拆上市。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2000年,联想集团实施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战略调整,对其核心业务进行拆分,分别成立新的“联想集团”和“神州数码”。2001年6月1日,神州数码股票在香港上市。神州数码从联想中分拆出来具有一箭双雕的作用。分拆不但解决了事业部层次上的激励机制问题,而且由于神州数码独立上市,联想集团、神州数码的股权结构大大改变,公司层次上的激励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解决。分拆上市:顾名思义——将上市公司中具有独立赢利能力和稍加整合就具有上市机制的部分,运作其上市的过程和结果。
拆分概念上市股,这里需要明白两个概念:拆分上市、整体上市。整体上市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的发式募集资金,用来收购控股母公司的优质资产,以改善公司质地.增发的股份大部分给了控股母公司即大股东,其余的给了机构。拆分上市是指集团公司将其部分优质资产或某个优质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进行上市。之所以进行拆分,是因为集团公司里,还有许多劣质资产或坏帐,如果一起打包上市的话,证监会无法通过,只能分拆上市,等以后资产改善了,再由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的发式来实现整体上市
证监会“境内上市公司可分拆子公司创业板上市”,证监会已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但需满足6个条件: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近期流传在研究圈内部的拆分上市公司名单:
同方股份(600100)、综艺股份(600770)、海虹控股(000503)、通化东宝(600867)、张江高科(600895)、中关村(000931)、武汉中商(000785)、上海梅林(600073)、新黄浦(600638)、漳泽电力(000767)、华东医药(000963)、长春高新(000661)、龙头股份(600630)、申能股份(600642)、大众公用(600635)、厦门信达(000701)、鑫茂科技(000836)、力合股份(000532)、东方市场(000301)和中青旅(600138)、ST东北高(600003)、华工科技(000988)、浙大网新(600797)、长城开发(000021)、紫光股份(000938)、大恒科技(600288)、诚志股份(000990)、辽宁成大(600739)、TCL集团(000100)、中科英华(600110)等。
根据证券交易所上市资格和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一个股份公司想要上市必须达到一些硬性的会计指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股东一般会把一个大型的企业分拆为股份公司和母公司两部分,把优质的资产放在股份公司,一些和主业无关、质量不好的资产(例如:食堂、幼儿园、亏损的资产等)放在母公司,这就是分拆上市,股份公司成功上市后再用得到的资金收购自己的母公司,称为整体上市!
对股票价格有利好刺激,现在市场流行炒做整体上市。
一般情况下,整体上市后总股本回大很多,但是一般整体上市的公司盈利能力更强,每股收益不回相对摊薄很多,还可以保持较高的收益!有一定的炒作价值,但实际上对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不会有多大的提高。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为两大背景下——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项新政,如今的非公开发行同以前的定向增发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在2006年证监会推出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外,没有其他条件,这就是说,非公开发行并无盈利要求,即使是亏损企业只要有人购买也可私募。到目前为止,沪深股市已有G华新、G重汽、G太钢、G建投、G泛海、G京东方、G天威、G阳光等公司提出了非公开发行计划,包括已经实施的G鞍钢,以及以前曾提出定向增发的海南航空(增发28亿股)等,非公开发行的阵营正在逐渐壮大。
非公开发行的最大好处是,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投资人可以以接近市价、乃至超过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输送资金,尽量减少小股民的投资风险。由于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增发计划、并且已经被大投资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通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非公开发行还将成为股市购并的重要手段和助推器。这里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大投资人(例如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的,以前没有私募,它们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东购买股权(如摩根斯坦利及国际金融公司联合收购海螺水泥14.33%股权),新股东掏出来的钱进的是大股东的口袋,对做强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相信只要有几家企业带头,整个市场就可大大活跃起来,并从中创造出多姿多彩的各种新概念和新题材。另一种是通过私募融资后去购并他人,迅速扩大规模,到目前为止,提出非公开发行的都是将募股资金用于建设新的生产线,或购买大股东的资产,在当前总体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为什么不能设想让私募成为股权购并和产业购并的重要手段,为中国经济的结构调整作贡献呢?[编辑本段]定向增发蕴含投资新机遇定向增发方式对提升公司盈利、改善公司治理有显著效果,寻找更多存在定向增发可能性的公司,仔细分析相关的方案与动机,有机会发掘全流通时代新的投资主题。随着管理层明确以不增加市场即期供给的定向增发作为融资恢复的优先选择,一批存在定向增发预期的公司如G广电、G建投、G太钢等获得市场的热烈追捧,定向增发蕴含的投资机会持续涌现。定向增发将极大提升公司价值我们将上市公司实施定向增发的动机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相对于母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而言),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2、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3、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4、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5、时机选择的重要性。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定向增发对集团而言,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减持角度考虑,更为有利。6、定向增发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定向增发对于提升上市公司市值水平其内在机理是显而易见的。在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更多的是通过增发、配股等手段再融资,然后向大股东购买资产。
由于资产交割完成后,大股东在上市公司的权益被稀释,因而新增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与其利益相关度大为削弱。这种“一锤子买卖”容易带来的不良后果是,一些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盈利能力逐年下滑,流通股东利益因此受损,而大股东由于持有的为非流通股份,并没有因此有直接的损失。而在全流通环境下,大股东通过定向增发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后,其权益比例不降反升。同时,大股东所持股权根据新的规定,定向增发的股份对控股股东增发的部分3年之内就可以流通,鉴于资本市场目前的低位和对市场未来普遍良好的发展预期,控股股东尤其是拥有较优质资产的控股股东有强烈的动机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以实现资产的价值最大化,这也是目前相当多的上市公司谋求定向增发的深层次原因。同时,考虑到大股东所持有的定向增发的股份3年之内才能够流通,大股东实现自己价值的最大化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而非瞬间完成。为了确保股权变现利益最大化,大股东将不得不考虑所注入资产的中线持续盈利能力。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实施定向增发的公司至少在大股东所持有股份到期的时间段里有较强的提升公司市场价值的内在动力,从而可以使中小股东分享公司价值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