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定向法人股股权拍卖的提示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杰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定向法人股2865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该公司将其持有的18536880股股权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上海分行,该部分股权于2004年6月3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公司股东四川嘉隆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定向法人股17194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该公司将其持有的11463120股股权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该部分股权于2004年6月3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受法院委托,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04年8月31日下午2:30在上海市福州路108号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对北京杰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嘉隆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沈阳合金投资(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定向法人股中3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79%)股权进行拍卖,公司将视拍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23日上海证券报
关于办理ST华龙定向法人股确权及上市流通相关事宜的通知
ST华龙各定向法人股实际出资人及相关权利人:
为了保护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华龙,以下简称“公司”)广大定向法人股实际出资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实现公司定向法人股上市流通,公司现就有关定向法人股确权及上市流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司定向法人股基本情况及公司股改方案
由于历史原因,公司定向募集法人股大部分为个人以法人单位的名义认购,该部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至今仍登记在法人单位名下,导致股份的实际出资人及相关权利人持有的股份无法上市流通。参照国内其他上市公司对类似情况的处理方法,对于个人实际出资认购的定向法人股,将通过司法途径确认权属并上市流通。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并于2009年1月5日实施,根据该方案,公司法人股获得流通权须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0%补偿给已支付股改对价的公司,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中国证券报》2008年12月25日刊登的《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确权及上市流通的程序
为了保护公司定向法人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处理涉及的有关问题,确保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确权协调小组。确权协调小组成员包括阳江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公安局、财政局、科工信局、司法局、信访局、安信证券阳江营业部、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与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等,主要负责协调公司定向法人股确权工作,监督确权工作依法合规开展,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公司根据确权协调小组及公司确认的实际出资人情况,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阳江中院”)提起确认之诉,阳江中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及相应裁定,将扣除应支付股改对价40%股份后的相应的股份划至实际出资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股东账户中。公司负责办理该部分股份变更及解除股份限售的手续,实现定向法人股上市流通。
三、进行确权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自然人申请人的身份证(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法人申请人则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等文件。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附件。
(二)以下出资证明文件之一:
1、公司发出的《股权证书》;
2、原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阳江代办处发出的《股权证书代保管凭据》;
3、原广东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阳江营业部发出的《股票确认单》。
(三)《上海证券账户卡》,未开立账户的需要开立上海证券账户。
(四)通过转让方式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受让股权的继受出资人申请人,除提供原实际出资人合法的身份证明或者复印件、上述出资证明文件和《上海证券账户卡》外,还应提供合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继承文件,或者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调解、执行文书,或者其他证明合法受让行为的文件,另外也可以由原实际出资人与受让人到确权工作现场签署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对于能够真实、完整地提供上述资料的实际出资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经审核无误后,公司将核发《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确认通知书》。
四、确权及上市流通相关费用
确权及上市流通相关费用包括公告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股份划转税费等相关费用,经核算并且参照国内其他上市公司办理法人股确权及上市流通收取的费用标准,按照支付股改对价后的股份数以每股0.16元缴纳费用,该费用由确权申请人在确权工作现场缴纳。
五、办理登记地点及时间
1、办理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安宁路富华小区A7号(即金达商贸大楼,阳江市实验小学斜对面)四楼。
2、受理时间:
(1)原始出资人:2010年11月1日起至2010年11月20日。
其中遗失部分资料的原始出资人请于2010年11月16日至2010年11月20日前来办理确权申请。
(2)继受出资人(通过转让或者继承等方式获得定向法人股的相关权利人):2010年11月22起至2010年12月31日。
其中遗失部分材料的继受出资人请于2010年12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前来办理确权申请。
(3)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 12:00,下午14:00 17:00。
申请人须排队领取号码,每日限上午50人/次,下午50人/次。
3、联系电话:0662-3229088、0662-2881686。
六、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公司办理登记事宜拟在2011年1月底结束,其后在阳江中院的诉讼程序将在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时间内结案,之后才能进行股份划转及上市流通。
2、鉴于公司定向法人股发行时间较早,存在股权转让、继承等情况,请前来办理确权登记的申请人如实、完整地提供确权申请资料,遵守确权协调小组颁布的指导意见及其程序。如果存在提供虚假身份及出资证明、身份及出资证明不符合规定而强行要求确权登记,以及在定向法人股确权工作现场滋事严重影响秩序等情况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全权办理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法人股股份确认的有关手续,委托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填写、签署相关文件,缴纳确权费用、领取相关文件等其他与本次确权相关的具体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委托日期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