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发布上半年网络交易市场监测数据
7358户电商经营主体完成建档
今年以来,烟台市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净化网络交易环境,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日前,烟台市发布上半年网络交易市场监测数据,通过主体登记信息、企业年报信息、ICP备案信息比对,查主体登记信息、亮标亮照情况、线下经营情况,电商经营主体共完成建档数量7358户,同比增长11%,建档率100%;共监测主体信息、交易信息8100条次,同比增长23%。
278户上榜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在“网上”时代,网络活动和交易日益发达。然而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现象也在网络市场上屡见不鲜。如何治理网络市场繁荣背后的乱象?“要避免网络市场成为监管‘盲区’,就要求我们必须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防止管理上的缺失。”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烜说。
为此,烟台市走访了21家电商企业,通过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促进了“事前规范指导、事中应急处置、事后完善机制”作用的发挥。
在推进农村电商发展上,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了从法规宣传、行政指导、强化网络市场监管等方面入手的三条具体措施,规范电商经营行为。在农村电商依法亮照亮标经营、订立合同等方面提供行政指导。督促指导农村电商进一步落实网店实名制。依托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平台,加大对网络主体的监测力度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促进农村电商健康发展。
围绕网购后消费者遭遇电话、短信轰炸求好评,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消费者维权难、部门监管难等突出问题,在较短时间内组织力量完成了调研报告,列出问题的具体表现,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了对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意见建议。推动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工作。抓好2017-2018年度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培育和公示,打造行业诚信标杆,公示年度“守重”企业278户。
排查59条涉嫌违法
合同格式条款
“今年以来,烟台市广泛宣传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积极落实包含‘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公示、在线查询’全程在内的‘一网通办’式动产抵押网上登记,指导企业办理人员足不出户完成动产抵押登记。”王烜说。依托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督促县市区局及时受理登记申请,定期提取登记数据,对异常数据督促受理单位改正。共办理抵押登记265份,抵押登记金额81.0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1.8%和48.6%。
在合同格式条款监管上,烟台市以房产中介、汽车等领域为重点,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全市共检查经营者339户,收集格式合同247份,排查涉嫌违法格式条款59条,约谈企业29次,做出行政建议4次,责令整改2次。按照“进现场、解难题、促发展”工作的部署,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到冀东水泥(烟台)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交流,征询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企业提出申报市长质量奖问题做出了答复。
积极开展“每月一法、每人一案”学习活动,召开专题科务会,学习法律法规、传达上级部署、研讨典型案例,结合岗位和工作实际抓紧学习,尽快适应岗位要求。上半年共召开专题科务会9次,学习法规6部、传达上级会议精神3次、研讨典型案例11个。
将启动网剑专项行动
“下半年,烟台市将针对重点商品领域和群众关切、舆论关注的多发性、易发性问题,打击侵权仿冒、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违规促销、刷单炒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等违法行为。”王烜说。烟台市将组织开展年度网剑专项行动,以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等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配合相关科室加大网络案件查办力度,集中治理突出问题。
落实网络经营主体规范。坚持网上搜索和实地采集相结合,加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采集,拓宽数据来源,确保数据采集率进入全省前列。进一步做好网络经营主体核查,加强核查频率,完善主体信息,提高数据质量。以《电子商务法》实施为契机,制定完善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网络商品定向监测各项制度措施。强化网络集中促销期、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监测监管,抓住“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集中促销期和国庆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市开展阶段性、集中性定向监测,全力保障网络交易市场平稳有序。
在加强合同行政监管上,将加强与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配合,加强拍卖活动监管。开展重点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力度。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以电子商务法、拍卖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业务学习,提高执法素质和适岗水平,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