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风险炒股绝技:欺骗上市设圏套
2006年11月13日,投资者刚刚申购了新股栋梁新材,11月14日,就有媒体披露栋梁新材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瑕疵,原发起人股东王锦纯称其上市涉嫌造假。几年前红光实业、通海高科欺骗上市的丑剧让许多股民记忆犹新,栋梁新材这次的涉嫌造假,也让股民们心有余悸。
回顾历史,有助于我们认识当前。
1997年6月6日,红光公司董事长何行毅在上交所正式敲响了本公司股票上市的锣声。许多股民看了红光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便“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一只成长性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绩优股:红光公司貝有“连续3年盈利记录”,尤其是1996年“净利润达5400万元这在目前企业形势普遍不佳的情况下是颇为难得的。正因为如此,红光股票一上市’即受到许多股民的青睐,股价最高冲到14.50元。
谁也没有料到,上市半年,仅仅是“红光一闪”,这家公司即以前所未有的巨额亏损震撼了整个市场。这家“具有3年盈利记录”的公司,在获得4.1亿元募股资金后,仅半年时间就亏损2个亿。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便爆出如此大的亏损,令对该股票充满热情而积极投资的股民立即意识到,他们跌入了一个用虚假的光环掩盖着的陷酔之中。
随着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一起欺骗与坑害股民的恶性大案终于浮出水面。原来红光早就是朝不保夕的严重亏损企业,199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不敢让人相信的是在其招股说明书中竟称该公司净利润为5400万元,虚构利洵15700万元;红光公司的关键生产设备彩玻池炉从1996年下半年就已出现废品率上升、难以维持正常生产等问题。也就是说,红光实业实际上是一家濒于破产的企业,居然经过层层包装得以上市。
上市公司必须是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优质企业,这不是中国股民的苛求,而是全世界各国法律肘公司上市的基本要求。中国的《公司法》也明确规定公司上市发行新股必须连续3年嵐利。而红光公司这样一家濒临破产的企业又为何能上市呢?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其中隐藏着的深厚背景。除了企业为了达到上市圈钱的目的而不惜弄虚作假外,许许多多的监管机构、评估机构也为了自身的绳头小利,而与上市公司一起欺骗、坑害股民。像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在得到30万元收入后,为红光公司编造了一连串的虚枸利润,这些虚构数字帮助红光实业筹得了4.1亿元资金,却给广大投资者设置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陷阱;而四川和北京市的两家律师事务所在分别收取23万元和万元的律師咨询费后,先后为红光发行上市出貝了含有虚假内容的法律意见书,以此误导投资者一步一歩地走向陷阱。
1998年1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出了关于红光公司严重违法违规案件的通报,依法查处了红光公司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隐瞒重大事项、挪用募集资金买卖股票等严重违法行为,宣布了对8家涉案机构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据一些媒体宜称,对红光实业的处理,是中国证券市场继“琼民源事件”之后,因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违反法规,判罚最重、涉及面最广的一次。
但是,跌入陷阱的股民却没有因此而减少半点损失&许多股民因为相侑了卜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谎言。把红光实业当作绩优股买进来、不料买进的却是一家濒腌倒闭公司的股票。尤其可悲的是,作为受害者的股民,不仅要承担股价下跌的巨大损失,而且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处罚,最后还得由他们买单。这虽然是一种极不合理的现象,但由于种种原因却还在中国股市里客观地存在着#这就提醒股民,买股票可不像在市场里买衣服、买电器,被人骗r还可以去找消协、找工商管理部门要求退货并获得双倍的赔偿,买股票被人骤了,在目前的情形下还只能是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像当时许多股民被红光实业伪造的招股说明书欺骗,而大都在14元左右买入该股票,后来骗局被揭穿,股价很快跌至四五元左右(参见图3-3),很多股民白白损失了2/3的血汗钱。由此看来,股民买股票,还真得当心一点,不要一看到招股说明书说得天花乱坠就坚信不疑。要警惕红光实业之流的弄虚作假,欺骗上市。如果下一次又买个什么“白光”、“黑光”之类的劣质股票,本来就不多的血汗钱就会被骗得所剩无几,
图3-3红光实业(现名•ST搏信 )股价走势图
注:上市后即一直处于下跌状态,最低跌到L43元,仪为上市首日价格的十分之—。
为了上市,一些企业什么违法违规的事情都敢干。蓝田股份为了骗取上市资格,竟然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伪造了沈阳市土地管理局《关于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杈处置方式的批复》和两份土地证以及三份沈阳市人民政府地价核准批笈,对沈阳市国土局并未批准处置的两块公司土地做了违规处置,由此虚增公司无形资产1100万元;伪造公司及下属企业三个银行账户1995年12月的银冇对账単,共虚增根彳亍存款277。万元,占公司1995年财务会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额(4420万元)的62%。
证券市场在中国还只有十多年的历史’也许法律的介入还需要一个磨合与适应的过程。作为股民来说,被动地等待着法律的保护,显然是不行的。这就需要股民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对于蜂拥而入的上市公司,要客观全面地分析,不要过于轻信招股说明书的陈述,更不要盲目炒作新股。在一些庄家的择纵与股评人士的鼓动下。中国股市历来有新股炒作的风气,不管是什么新股,也不管其发行市盈率已经有多高,一上市即受到市场的暴炒,这显然是映乏理性的行为。歧然股票发行制度不断完善,怛任何人也不能保证每一只上市的新股都是有发展潜力的好股,也不能完全排除弄虚作假、欺嬰上市的现象存在。如果逢“新”必炒,无疑将会有许多股民步红光实业投资者的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