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者很可能将损失的可能性看做风险,而机构投资者则更有可能接受学术上对风险的解释,即风险是实际收益与期望收益(或其他计量标准)的偏离。多数对冲基金被要求创造绝对收益,也就是说 创造出比基准更吸引人的收益率并不是它们所关心的,而创造更高的收益和避免损失则是基金关注的核心问题。
对绝对收益的重视并不意味着损失是不可接受的,但是增加潜在的损失必须要以增加潜在收益为条件。另外,股票指数或债券指数的下跌也不能作为对冲基金解释损失的理由。这样的目标对大多数个人投资者来说才是具有吸引力。
个人投资者参与对冲基金投资的时间比其他类型的投资者要早。私募发行的法律要求确保了几乎所有参与对冲基金投资的个人都相当富有,而且每年有很高的收入。他们知识渊博,并且有足够的财富来应付基金可能出现的损失。
对冲基金可能还会提出其他方面的要求。由于基金投资者的人数受到限制,基金往往不接受小额投资,这样有利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简化报告程序。
某些机构很像个人投资者,它们合法地以个人投资者的身份参与对冲基金投资,却以机构投资者的操作方式进行投资操作。这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家族式管理机构”(family office),家族式管理机构是由一些有密切关系(常常是亲属关系)的个人投资者组成,他们联合在一起共同对他们的个人投资进行管理。
家族式管理机构常常聘请投资专家来管理成员的投资,其组织形式非常像私人建立的信托公司。这种立体式的家族式管理机构包括了世纪之交(19世纪、20世纪)的企业家的所有子孙们。除了同姓亲属外,家族式管理机构也可以是由同事(例如微软的富翁们)、朋友或其他关系的一些人组成的。很多家族式管理机构对参与投资对冲基金很感兴趣,因为对冲基金的这种相关性低的分散化投资管理方式能够降低风险,而家族式管理机构则正需要这一点。还有一个原因是,家族式管理机构也借助对冲基金来提高整体收益率。
出于避税的考虑,家族式管理机构通常不会把大部分的资金投资于对冲基金。因为对冲基金的收益主要是短期的,其适用的联邦税率高达40%(某些州的所得税率甚至更高),而家族式管理机构追求的是最大化的税后收益。
相比较而言,一个传统的股票投资组合只需缴纳不到20%的所得税,但是收益却有可能被无限期地延迟。。曾有一段时期,个人投资者投资对冲基金的目的就是追求相当高的收益率,并且愿意为此承担巨大的风险。在90年代初,对冲基金的发展壮大主要归功于投资者大量增加对全球宏观基金的投资。
因为这类基金每年可以取得30%~40%,甚至更高的收益率,但是投资这种基金的潜在损失同样也非常大。现在,多数对冲基金个人投资者不愿接受波动率高于指数波动率(比如说标准普尔500指数)的不稳定收益。如果可以大幅度降低风险,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接受低收益(可能比股票市场组合的收益率还低).
个人投资者可能比机构投资者更愿意投资于新的对冲基金。因为捐赠基金或养老金的董事会并不能从成功的对冲基金投资计划中获得经济利益,但是一旦投资对冲基金失败,他们将面临法庭诉讼,甚至失业。所以,捐赠基金或养老金的董事会以制定保守的投资策略为目标, 尽力避免那些可能被认为是鲁莽的或轻举妄动的投资操作。
一些个人投资者通过自己管理个人退休账户(IRA)参与对冲基金投资。这样的投资者必须在个人退休账户或其他类似账户中拥有充足的资金,并且必须找到一位允许其投资的管理员。对于那些应税收入适用税法中最高税率的个人来说,税收递延条款使得对冲基金更具吸引力,因为这类投资者的绝大多数收入是以一般的收入形式取得的,这种取得形式几乎没有递延收入的可能,只有少部分收入适用资本利得低税率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