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存管模式。
目前,银行和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合作有三种分别是: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
银行直连模式
银行直连模式是指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投资人不需要充值和提现,在交易过程中,投资人直接通过银行在线交易,回款的时候,资金也是直接返还到投资者的投资账户。不需要再提现。整个交易过程,资金都是直接在银行系统结算的,没有第三方介入,平台就充当了一个信息传递者的角色,不会与资金产生什么联系,有效的避免了资金池,但缺点在于系统搭建成本高,很少有平台选择这样的模式。
银行直接存管模式
直接存管是目前平台与银行资金存管合作最常见的模式。在银行资金直接存管的模式下,银行一般会为平台开设存管账户、投资人和借款人的独立个人存管账户、风险备用金账户和担保公司账户。后两种账户是根据平台需求和实际情况开设的账户。存管行一般为投融资双方开设独立的个人账户后会就充值、提现等支付结算和资金流向进行监管。这种模式因为资金并不流向平台,有效隔离平台与投资人的资金,能有效减少平台触碰资金的可能性。但是这种模式银行前期开发系统投入成本较大,同时对平台要求较高。目前真正实现对接的直接存管的平台有28家。
整个体验过程,直接存管上线的平台在注册完成之后就会提示开通资金存管账户,根据提示操作完成之后会类似如下的独立个人电子账户,另有部分平台则也可通过线下转账充值。
联合存管
联合存管是由银行和第三方公司合作,推出的联合存管方案,这种模式下是银行为第三方支付公司开设平台存管账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担任技术辅佐,提供资金结算及所需的终端设备。这一模式也是很多爆雷平台的模式。这一模式下,投资人、借款人的账户实际并没有在银行,而是在第三方支付公司下,银行无法监督平台用户账户内的资金流,无法杜绝平台私自挪用投资人资金的风险,所以联合存管是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按理说,正常情况下P2P上线银行存管可以做到用户资金和平台分离,让P2P平台不能接触到资金,从而避免用户资金被挪用以及“资金池”的风险。
但是,银行存管了并不能表明平台就没有问题、不会跑路了!因为银行存管简单的来讲仅仅是解决用户资金进出、保管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但对平台标的真假没有任何约束作用!
也因为银行存管对于标的的质量是不做任何审核的,所以如果平台发布假标,依然可以从投资者那里吸纳资金给自己,比如平台老板以亲属、好友的名义在平台发布假标,不知情的投资人将自己的资金按照流程转进在第三方存管银行开设的账户,存管银行再按照交易指令将投资人的资金转给假的债权人,整个过程,虽然平台只充当了一个中介的角色,但实际上已经悄无声息的将投资人的钱成功吸入自己钱包。
另外,一些平台虚假宣传,自己可能和某银行签署了协议,但实际上并没有完成存管上线,用户资金仍在平台,但是为了吸引投资人,对外宣传的自己已经上线银行存管,很多投资人也可能上当,所以也提醒大家不要只看宣传,就认为平台很安全。
并且,银行存管系统接入是需要成本的,有些问题平台可能花了大价钱把银行存管系统接入,然后大肆宣传以此证明自己没有问题、很安全,很可能是他们想要急于捞回成本的最后疯狂。
因此伯通提醒大家,银行存管不是判定平台好坏的唯一依据,判断一个平台好不好能不能投还要从平台风控体系、平台背景、收益率、股东稳定性、权威第三方评级还有标的的真实性等多方面考虑,不要看见有银行存管就直接上,以免上当受骗。
到底什么是第三方存管?
“第三方存管”的全称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在有第三方存管规则之前,在证券交易活动中,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是由证券公司统一存管的,具体来说,体现在银行账户的形式上,即用户准备购买股票的可用资金统一存放在证券公司开设在银行的对公账户上,银行并不清楚每个用户的资金是多少,使用情况如何,所有的资金调配指令均听从证券公司的指令,用户在股票账户内看到的可用资金由证券公司的系统负责记录、清算等。这也就存在了客户资金被挪用的可能性,是否挪用主要取决于证券公司的主观意愿、公司内控和道德规范。
后来,证监会规定,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统一交由第三方存管机构存管。这里的第三方存管机构,目前是指具备第三方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该业务遵循“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的原则,将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证券部分)与证券保证金账户(资金部分)严格进行分离管理。第三方存管模式下,证券公司不再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只负责客户证券交易、股份管理和清算交收等。银行负责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并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完成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与券商的银行交收账户之间清算资金的划转,将原本券商的清算交收程序转移到了银行,由银行代为完成。
简单总结一下第三方存管的核心两点要素:
1、由银行管理资金,券商管理交易,做到资金与交易的分离,使得券商无法直接接触资金,避免直接挪用;
2、虽然实现了银行管理资金,但决定资金变动的交易指令还是来自于证券公司的,为了避免证券公司虚拟、伪造交易,从而变相挪用资金;还引入了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这样一个中立的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防止虚拟交易风险的发生;
为何P2P的投资者关心账户资金托管问题? 风险到底有哪些?
目前P2P行业并没有明确的监管和规则,相比较证券公司、第三方支付,又存在准入门槛低的问题。客观来说,投资者本身确实是无法判断平台是否挪用了资金。而基于目前的P2P行业现状,每一家P2P公司确实也都具备了“挪用用户资金”的“能力”。这就如同第三方存管实施前的证券行业,P2P平台除了承担交易发生平台的职责同时,也变相具有交易清结算等职能。P2P平台是否“挪用”还是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主观意愿和公司是否具有规范的运营、内控等。
P2P平台一般会在一家或多家第三方支付开设账户,这些账户是以P2P平台公司名义开具的。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提供的网关支付充值,此时,充值成功后,P2P平台会根据第三方支付反馈的充值成功信息为用户在平台上的账户中增加此笔充值金额进入余额,而支付公司也会为P2P平台在其位于第三方支付上的账户增加余额;与此同时,用户银行卡中的资金会通过银行系统,划转至第三方支付开设在银行的账户上,顺便提一句,只要此笔资金位于第三方支付的银行账户上,第三方支付公司也享有这笔资金留存在此账户期间的利息收益。
针对这笔资金,它的风险点有几点:
1、第三方支付存在倒闭或者挪用资金的可能;因为目前第三方支付采用的是备付金管理方法,即第三方支付并未类似证券第三方存管为每个第三方支付用户在银行开具一个独立的存管账户,目前用户存放在第三方支付的所有资金,是统一存放在以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名义开具的银行账户的,因此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存在挪用可能性的,且银行无法有效甄别,这也是监管机构的担忧之处。
2、第三方支付存在转移资金的风险:用户位于第三方支付的账户之间的资金转移在银行系统里并不体现,因为对于第三方支付开设在银行的账户来说并未发生总金额的变化;所以第三方支付内部账户之间的资金转移存在一定的风险。
3、P2P公司对开设在第三方支付上的账户拥有控制权,可以提取资金,因此如果某些存心不良或者经营不善的P2P公司想携款潜逃,是具备可能性的,存在挪用风险
4、针对第3条,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可能会说对P2P公司进行了资金托管,同步了投资者的信息并需要进行一定的验证;但实际上,由于缺乏类似“证券登记结算中心”这样的机构,P2P的债权也不像股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一样是明确公开的,所以支付公司只能被动接受P2P公司给予的相关信息和指令,并没有办法做到有效甄别校验,存在了虚拟借款标的的可能性,并存在借此挪用资金的风险。同时,由于1,2条指出的风险,即第三方支付位于银行的资金并没有与其用户有效对应的存管账户,因此第三方支付是否具备资金账户托管的资质与能力,本身也是存疑的。
其实很容易理解用户的心情,投资者对于资金托管的诉求本身,其实更多的是担忧平台挪用资金跑路,希望存在第三方存管机构可以有效监督平台,保护用户的资金,并确保所有借贷行为的真实性,资金流与交易的一致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