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市场是为部分被我国主板市场的高门槛拒于门外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的场所,它是一个有别于主板市场的证券市场。
创业板与主板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1)服务于不同的对象。主板市场服务的是比较成熟、在国民经济中有一定主导地位的大型企业;而创业板市场主要针对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
(2)上市要求不同。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创业板市场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要低很多,许多不能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都符合在创业板的上市要求。
(3)交易制度不同。由于创业板市场的流动性偏低,因此对竞价的透明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控制交易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对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制定了更严格的交易制度,如准入制度、退市制度。
(4)保荐人制度不同。创业板市场较主板市场采取的是更完善的保荐人制度,保荐人不仅要承担创业板企业首次发行上市的责任,还要在企业上市后承担继续辅导、专业协助的任务。
(5)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创业板市场作为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股票交易平台,风险相对主板市场更高,因而对信息披露的要求需要更加完整详尽,还要即时披露与股价变动有关的资料。以上区别均在《上市规则》中有较明确的规定。
《上市规则》是根据创业板的特点,在充分借鉴境外创业板市场成熟经验,并结合我国中小企业板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与主板的上市规则相比,它强化了创业板市场的规范运作机制、风险揭示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它注重提升市场效率,注重投资者利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