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是一个高风险的投资市场,为强化风险控制,我国借鉴国外创业板的有关经验,第一次在证券市场引入了投资者准入制度: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对于投资未满两年的投资者,虽然“原则上不鼓励其投资创业板”,但并非将其严格排除在外,与具有两年股票投资经验的投资者相比,不同的是要求投资者就自愿承担市场相关风险抄录一段特别声明,经过一系列的签字确认以及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后才可开通。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对本人证券账户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进行参考性查询,查询网址为http: //www. chinaclear. cn/,需要注意的是,交易经验的具体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的账户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而不是进行第一次证券交易日。
此规定并不是要限制某一类投资者投资于创业板企业的权利,因为我国的准入条件只在交易经验上做了规定,而没有在交易资金等方面提出要求,而且还为不能满足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另辟了通道,可以说“几乎人人都可以参加创业板,公平原则得到了完美体现”。
我国提出准入制度是希望通过适当的程序和要求加强投资者教育,使投资者能够真正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引导投资者去购买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的。事实证明,设立准入制是很有必要的。
通过对2005年1月至2008年5月上海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结构和行为现状的深入分析发现,我国个人投资者总体上仍然不太成熟,不够理性,风险意识不足,无论在投资基础知识还是心理上的准备都不充分。随着创新型金融产品的出现,通过设置入市关卡的方式保护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是很有必要的。
虽然较之主板创业板的投资者门槛比较高,但与其他国家的创业板准入制度相比,我国创业板的投资者门槛还是比较低的。在美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的财富量、投资经验等指标,将证券市场投资者分为未授权投资者、合格投资者、老练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机构投资者五类。
对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设置了不同的关卡,如合格投资者的要求是有着丰富投资经验并能够自负盈亏的专业人士,主要包括发行人、关系人、财富净值100万美元以上或近两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的个人、资产超过500万美元的机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