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一向是令企业管理人员又爱又恨的,爱的是它获取方便,尤其是平时与银行机构合作密切的大型企业,很容易就能够获得几千万乃至上亿元的融通资金,恨的是那些银行家随时可能因企业面临困难而“变脸”。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银行贷款的柜台似乎总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
银行贷款作为一种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其优势还是相当明显的。首先是成本低廉,相比权益融资、融资租赁等,银行贷款的利息率是最低的,而且利息支出还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进一步降低了资金使用的实际成本。其次是获取方便,不需要政府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核,也不需要社会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只要能够获得银行的信任,提供出企业有能力到期还本付息的证据,就可以获得大笔资金。尤其是与银行签有信贷额度的企业,领取银行贷款更像是从活期账户中取现金一样方便。
但是银行贷款绝非“优质”的资金来源,因为银行作为营利性机构,本身就具有风险回避的特征,当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时候,也很容易获得银行贷款,用银行业自己的话说就是“把钱贷给不需要它的人”;但是当企业财务状况堪忧、正是急需资金注人的时候,银行往往“见死不救”,甚至扮演“落井下石”的角色要求企业提前偿还未到期的贷款,有不少企业本身的发展前景很好,长期盈利能力不错,资产负债率也未达到危险的水平,但是就是由于配置了太多长期资产导致经营资金匮乏,被银行找上门来甚至“逼”到破产还债。
银行贷款也不是绝对的“铁面包公”,如果企业到期时真的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也会跟着着急,甚至帮着企业想办法,例如将贷款展期、拖到以后再还,也可能免除利息甚至部分本金等,例如: 上市公司ST星源2007年5月公告称,经与主要债权人东方银行就债务重组达成协议“公司须在2007年11月30日前分批按期偿付贷款本金7 545万元及重组日之后的利息,其余7 146万元利息在公司按约偿付全部重组债务本金及重组后约定利息的前提下予以免除。公司已清偿了本金2 564.61万元及利息89.59万元,其余本金49 801 424. 82元根据协议公司须在9月20日、10月20日、11月30日分别进行偿还。”此项协议为ST星源带来直接重组收益就多达7000万元,更主要的是减轻了企业贷款利息负担,使企业有机会轻装上阵、盘活资产。
总体而言,企业对于银行贷款的资金来源渠道,既不要将其看做资金来源的“救命稻草”,也不要因为存在种种弊端和困难就刻意远离,而应当根据企业自身信誉状况、资产流动性、资金用途以及与银行的合作关系等方面综合加以考虑,合理利用银行贷款资源,促使企业茁壮成长、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