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年末、季末或月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数额及其构成情况的财务报表。它是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恒等式为理论根据,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与次序把企业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予以适当排列,并从企业的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等基本会计资料中摘取相关的数据编制而成的。
资产和负债应当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金融企业的各项资产或负债,按照流动性列示能够提供可靠且更相关信息的,可以按照其流动性顺序列示。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存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无形资产。
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自资产负债表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在所有者权益类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权益。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资产总计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