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银行存款应受存款准备金管理。此外,其他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银行的同业存款与货币市场基金的存款本质上相同,按统一监管的原则,也应参照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存款准备金管理。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与金融业的融合越来越深入。在金融业快速触网的同时,互联网企业也借助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网络金融产品销售等业务迅速介入金融业,其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互联网金融产品一方面拓宽了居民投资渠道,提高了金融服务的灵活性、便利性,另一方面也给宏观金融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提出了新的课题。
对互联网金融,迄今大多数人的意见是,要允许创新,也要完善监管。互联网金融有多种存在形式,自然也涉及各类金融监管。余额宝类产品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品种之一,对金融运行的影响也最大。我们认为,对余额宝的监管涉及存款准备金管理。
一、余额宝本质上是货币市场基金
余额宝成立于2013年6月,截至2014年2月底,余额宝用户数已突破8000万,对应的天弘增利宝基金资产规模已突破5000亿元,占全部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规模的一半以上。天弘基金在2012年管理的资产还不到100亿元,借助余额宝,半年之内一跃成为中国管理资产规模最大的基金公司。
余额宝快速扩张的同时,其他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也纷纷开发类似产品,如腾迅财付通、百度百发、华夏银行的理财通、工商银行的现金宝等。在互联网的助推下,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基金规模已突破1万亿元,约占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的1%,占银行理财产品的10%。
余额宝是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支付宝公司)和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天弘基金)合作成立的货币市场基金直销平台,它是天弘基金管理的增利宝基金的唯一销售渠道。实名认证的支付宝用户可以把支付宝资金余额转入余额宝,快捷地购买天弘基金公司嵌入到余额宝内的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从而获得较高的收益。同时,余额宝内的资产保持较高的流动性,客户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转入支付宝或银行账户等,而不影响客户的购物活动。
余额宝的运营过程直接涉及三个主体:支付宝公司、天弘基金和客户。天弘基金是基金发行、管理和销售机构,它发行增利宝基金,并通过余额宝直销;客户是增利宝基金的购买者,将支付宝账户资金转入余额宝,视为自动购买基金份额;将余额宝资金转出至支付宝或直接消费,则视为对基金份额的赎回。余额宝对接客户和增利宝基金。
根据《余额宝服务协议》,支付宝公司不对客户和基金之间的交易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只是通过余额宝为基金交易提供支付结算平台。增利宝基金除销售以外的托管、投资等其他环节的运作均与一般货币市场基金相同。可见,余额宝并没有创造新的投融资关系,并非新创造的金融产品,它本质上等同于天弘增利宝基金。
二、不受存款准备金管理是余额宝获取高收益的重要原因
余额宝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爆发式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高收益。截至2014年2月末,余额宝-增利宝基金7天年化收益率为6.03%,超过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15倍,比上浮10%的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高273个基点。2013年末,余额宝7天年化收益率一度高达6.76%, 2月份以来有所下降,但基本维持在5.5%以上,明显高于银行存款和大多数银行理财产品。
二是高流动性。增利宝基金是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能够随时申购和赎回。余额宝这一平台强化了这种流动性,转出资金即为赎回基金,实时到达支付宝账户,可随时用于网上消费或转出至银行卡,并且没有利息损失,其流动性接近银行活期存款,高于绝大多数投资工具。
三是低门槛。客户通过余额宝购买增利宝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仅为1元人民币,是所需门槛最低的一只基金。相比之下,大多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起点为1000元,银行理财产品的认购起点为5万元,资金信托产品的认购起点为100万元。余额宝使更多寻常百姓能够以“碎片化”的方式获得原来主要面向高端客户的理财服务。2月末,逾七成余额宝用户持有金额在万元以下。
一般来说,金融产品的收益性和流动性是此消彼长的,为什么余额宝能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两者呢?
余额宝-增利宝基金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所募集的客户资金绝大部分投向银行协议存款,2月末这一占比约为95%。
根据我国目前的监管政策,这部分协议存款属于同业存款,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和个人在银行的存款,没有利率上限,也不受存款准备金管理。这部分协议存款的利率,由银行参照银行间市场利率与客户协商定价,通常远超过一般存款利率,并且多数签订了提前支取不罚息的保护条款。
而对于一般单位或个人存款,不仅有不超过基准利率10%的利率上限,而且要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同时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按活期存款计息。同业存款的这种优势在流动性紧张时期尤其明显。2013年末,我国银行间7天同业拆借利率一度高达8.84%,余额宝存放银行的协议存款利率也水涨船高。
银行能对余额宝存款支付较高利率的重要原因是,基金存放在银行的款项无需向央行缴存存款准备金。目前我国大型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20.5%,中小型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也达到17%。
如果要缴存准备金,即使没有利率上限,银行出于成本考虑,也难以对基金协议存款支付如此高的利率。毕竟6%左右的利率不仅远高于各期限存款利率,甚至高于部分贷款利率(6个月以内贷款基准利率仅为5.6%,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如果还要满足提前支取不罚息的流动性需求,银行更加难以承受。
假定余额宝-增利宝基金投资银行协议存款的款项须缴存20%的准备金,按照6%的该基金协议存款利率和我国统一的1.62%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计算,拥有5000亿资金规模的余额宝一年成本将增加约42亿元(5000×95%×20%×(6%-1.62%)≈42),收益率下降约1个百分点。
当然,互联网带来的便捷高效、支付宝广泛的客户基础等因素也有效降低了余额宝的运营成本,但不可否认,基金资产方投资的高收益和高流动性才是余额宝具有强大吸引力的主要原因。试想,如果占增利宝基金资产95%以上的银行协议存款仅按一般存款计息(活期存款利率最高仅为0.385%)或者提前支取要被罚息的话,余额宝在保证随时赎回的同时,还能支持5%以上的收益率吗?显然那是不可能的,即使借助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也只能是无米之炊。
可见,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存放银行的款项与一般存款适用于不同的管理政策,余额宝-增利宝等货币市场基金才能占据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渠道,才能在与银行存款的竞争中处于明显优势。
三、余额宝投资的银行存款应受存款准备金管理
自上世纪70年代起,美国就开始研究对货币市场基金进行准备金管理,国际金融危机后这一政策被再度提及,虽然目前还未付诸实施,但各国已普遍重视对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管理。从金融工具性质看,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接近银行存款。
在我国,余额宝类基金产品将绝大部分资金投向银行协议存款更使其具有存款特性。因此,货币市场基金也与存款一样面临流动性风险、涉及货币创造等问题。对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准备金管理可以以其存放银行的款项为标的。这一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政策效应。
一是应对大规模集中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历史上各国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最初目的就是应对大规模挤提带来的流动性风险,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虽然余额宝投资于流动性较高的货币市场产品,平均期限较短,而且建立了赎回行为预测等应对机制,风险相对较低,但不能完全排除大规模集中赎回的风险。目前余额宝存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之比约为0.5%,如果爆发大规模集中赎回,对余额宝和银行流动性的影响都较大。
二是控制货币创造,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存款准备金的另一个重要作用,也是现代各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重要功能,是控制银行的可贷资金规模从而控制货币创造,因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是许多国家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我国就曾多次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来调控货币供应量。余额宝募集资金的增加意味着受准备金管理的银行一般存款的减少;余额宝存入银行的资金不缴存准备金,理论上这部分资金可以无限派生、可以无限创造货币供给,由此影响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
三是保证市场公平竞争,压缩监管套利空间。证券投资基金的理论基础是通过投资组合分散风险,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获取相对较高的投资回报。而由于不受存款准备金管理,余额宝无需考虑复杂的投资组合,而是将95%的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并享有无风险收益,以基金之名行存款之实。非存款类机构存入存款类机构的同业存款本质上就是存款,其合约性质与一般存款并无不同,理应按统一原则监管,同业存款也应像一般存款一样缴存法定准备金。
四是使基金资产更多投向直接融资工具,促进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发展。货币市场基金的本质是通过市场进行直接投融资。因此,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而在我国,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资金并未真正“脱媒”,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如果存放银行需要缴存准备金,余额宝成本将增加,收益将下降,可能更多投向短期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回归基金的本质,促进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实施及其作用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有所不同。
一是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往往通过金融市场来解决流动性问题,准备金在应对流动性方面作用不大。而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够发达,央行通过存款准备金制度集中一部分资金仍是防范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是在多数发达国家,货币供应量已不再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央行主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进行价格调控,如美联储一般情况下主要通过调控联邦基金利率来实施其货币政策。而广义货币M2目前仍是我国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仍是我国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是我国调节货币供应量和社会流动性、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的重要手段。
三是发达国家存款准备金率很低甚至为零,对金融机构影响不大,与准备金相关的监管套利空间也很小,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例如欧洲央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仅为2%,美国的平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也较低。而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目前高达20%左右,是否缴存准备金对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影响很大。
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银行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前者的运行对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影响更大、更直接、范围更广,因此银行及其业务往往会受国家更严格和特殊的监管,银行为此需付出较高的监管成本,这也是银行作为特殊行业所须承担的社会义务,缴存低息甚至无息的存款准备金就是这种义务之一。
综上所述,在我国,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银行存款应受存款准备金管理。此外,其他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银行的同业存款与货币市场基金的存款本质上相同,按统一监管的原则,也应参照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存款准备金管理。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对银行存款的分流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上世纪70年代,美国货币市场基金总额与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总额之比仅为1%;到90年代末,这一比例已超过60%,至此货币市场基金已形成与银行分庭抗理之势。我国货币市场基金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加速了基金分流存款的过程。对包括余额宝在内的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存款准备金管理,将缩小监管套利的空间,让金融市场的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合理,让货币政策的传导更加有效。
余额宝等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利用互联网便捷高效的技术特性和强大的渗透能力,推动了传统金融行业的市场化,有助于实现“普惠金融”的理念,但所有的金融业务都应遵循统一监管的原则,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实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和有效运行。